2008-06-04 11:18:15 来自: elvita
地址在望京花家地南街8号
2008学年毕业生展览与评奖安排
一、展览安排
1、本科毕业生作品展(每位学生展线约5米)
展览单位 展厅位置 布展时间 展览时间 评奖时间 撤展时间
壁画系 地下展厅 6月1日 6月2-6日 6月3日9:00 6月7日
版画系 多功能厅
中国画学院 地下展厅 6月8日 6月9-13日 6月10日8:30 6月14日
实验艺术系 多功能厅
油画系 地下展厅 6月15日 6月16-20日 6月19日9:00 6月21日
雕塑系 多功能厅
建筑学院 7号楼2、4、7层 6月1日 6月2-6日 6月6日13:30 6月7日
城市设计学院 6月8日 6月9-13日 6月13日13:30 6月14日
设计学院 6月15日 6月16-20日 6月20日13:30 6月20日 16:00
2、研究生毕业作品展(含MFA、高校教师、在职申请人员)(每位学生展线约4米)
展览单位 展厅位置 布展时间 展览时间 评奖时间 撤展时间
中国画学院 地下展厅 6月21日 6月22-25日 6月24日8:30 6月25日 16:00
油画系 多功能厅 6月23日9:00
版画/壁画系 地下展厅 6月26日 6月27-30日 6月27日9:00 6月30日
雕塑/实验艺术 多功能厅
设计、建筑 7号楼2、4、7层 6月21日 6月22-27日 6月27日13:30 6月28日
研究生部 地下展厅 5月25日 5月25-31日 不评奖 5月31日
3、布展注意事项:
1)各院系自行设计展场,于布展前通知美术馆搭建展板。
2)联系人:唐斌:64771123/13911901298。
3)各院系MFA毕业生展览布展时相对集中。
二、评奖要求:
1、评奖要求:评奖由各专业学术分委员会组织,学科组秘书要将具体评奖时间提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做好评奖过程记录,评奖结束要有书面总结和图片资料,并将评出的优秀毕业生作品结果报教务处。
2、评奖比例:要严格控制比例,获奖比例为当年毕业生数的20%,获奖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4 %、二等奖6%、三等奖10%。
3、评奖办法:由各学科组成员集体投票,获奖作品需获半数以上选票。具体投票办法为:一等奖选票未达到半数以上将其选票数计到二等奖选票数;二等奖选票未达到半数以上将其选票数计到三等奖选票数;一、二等奖选票均未达到半数以上将其选票数计到三等奖选票数。
4、奖励:评奖结束后学校予以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及指导教师。学校向本科生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金金额如下: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学校向研究生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中部分作品由学校美术馆收藏并发给作者收藏证及收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