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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3 02:35:38
来自: 刘海波
不好意思,长期以来都受一个问题的困扰,那就是都认为马克思是反对私有制提倡公有制的。但是在“剩余价值论”里马克思“反对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的观点可以一般化为“反对无偿占有他人劳动”,而人们的劳动将转化为人们的私人财产,那么“反对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就意味着提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此一来马克思就是在维护私有制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还有,大家一般认为“公有制”与“私有制”是水火不容的,但是就“税”而言却并非如此。“税”是由人们私有财产的一部分构成的公共财产,既是公有又是私有,人们交税是为了购买公共职能机构提供的服务,如果职能机构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而是挪做他用,岂不是既侵犯了纳税人的私人财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如此看来并不存在公有制与私有制之争的问题。请问谁能回答这个问题?有意者也可以打我电话或发短信,1323907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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