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活思想]关于知识产权

慢胡

2007-10-05 16:56:43 来自: 慢胡

研习有关传播学的内容到现在,看了几本教材,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些教材在介绍传播革命时,都没有将知识产权这一理念的提出和普及作为影响传播方式的大事件?个人认为知识产权的概念已经并正在对社会信息系统施加着重大的变革,这种变革在未来将进一步深化。

维基百科的相关词条指出:知识产权概念来源于封建时代封建主给予个人的特权(特许经营权等)。然而与带有精英趣味的面目的“特权”不同的是,现在的知识产权概念是基于商业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人均权,契约/法律至上”的精神创制的。知识产权的概念使得精神产品物质化,在流通中成为了可数、可按件复制、每件皆可进行成本利润核算的的商品;使得原先没有物理成本,必须依托于“物质产品附加值”的精神生产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产业结构。这种变化是导致文化产业出现的重要一环。

1.知识产权的背后有着商业社会权力至高的法律进行保护。它首先表现为一种垄断权。也就是说,率先在地区机构注册产权的单位(也有国家的知识产权被定义为“立地生效”)拥有关于此精神产品的在该地的一切合法权益,其他未经过版权许可的复制则无可辩驳地被判定为非法。这种情况不禁让我们想到殖民时代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地球的壮举——先到先得,先到全得。殖民主义的扩散最终给世界上大量的民族和个人留下了悲剧性的回忆。殖民精神也被现代大多数人视为违反人权——违反商业社会人本精神的思潮。同样具有垄断性的知识产权,他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2.基于“人人均权”的思维,在一个不认同贵族阶级天生优越的时代,没有人能够代替他人来判定一个精神产品的价值和趣味如何(审查分级制度中常说的“趣味低级”是另一个概念——不多赘述)。那么替代“贵族之眼”的办法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任何单位的任何精神产品经过注册都可以拥有均等的知识产权保护。这种均等保护1)经济上来说,使得所有精神产品站在一条起跑线上。既然保护的力度相同,商家便可以选择最低成本、最大众的的精神生产渠道进行投资,然后控制媒体和舆论以达到被大众最广泛的接受的期望。2)这种普遍的认同背后“精神产品生而平等”的思想弱化了大众对于大众文化的批判和选择性接触能力,而意见人士的话语权也在沉默的螺旋中被笼蔽。

3.知识产权理念的原本意图是保护每个创造者的劳动果实。而实际的运作中,由于合同的制定等原因,知识产权的保护事实上并没有使大家均权,而是使得知识产权的拥有着更为集中。“职员工作期间的创作版权归公司所有”已经是普遍接受的行业准则;而类似唱片公司这样的文化传播机构往往通过合约,将创作人的版权据为己有,创作人自己只保有著作权。(具体的法律概念我还要进一步了解)而这些垄断又有着“先到全得”的法律权威的撑腰,知识产权事实上被“知识富有阶级”进一步富集和垄断,知识产权占有的阶级分化日趋严重。

4.马克思的阶级论是19世纪资本主义思潮达到顶峰的时候的理性呼号。阶级的形成有赖于以下两条件:1)贫富分化明显且趋向阶梯化;2)同一个阶梯的人群已经或有潜在可能组成维护自己利益的群体甚至组织。19世纪的西方发达商业国家的社会结构正有此特点,然而后来这种特点又慢慢淡化。在人民物质生活普遍达到一定标准、社会对精神产品需求量增加、而精神产品的创造越发需要专门人才、专门教育和专门生产资料的商业社会后期,信息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概念登上时代的舞台。而现有的知识产权的理念可以视为商业法/商业精神针对信息经济的一种改良(类似于殖民精神是封建思维的改良),也许并不能适应一个真正的信息社会。大药厂垄断药方使得贫困地区艾滋病患者不治而亡、中国受到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的非议等也许正是这种不和谐导致的阵痛。我们甚至可以像马克思那样大胆设想,将来拥有大量信息和信息生产设备(现代信息生产的效率的提升越发依赖于计算机等信息生产设备的改进)的“知识富有阶级”将会代表新的阶级势力向旧阶级发起革命(和平或暴力的),最终改进现行的知识产权理念,带来新的社会生产关系。这些预言就需要更多深入的论证了。

  • 慢胡

    2007-10-05 16:59:04 慢胡

    在下一介新人,涉猎的相关书籍并不广泛。很可能我所论述的观点已经有前辈系统讨论过了。既然如此,不妨将上面的废话当作思维训练,各位给我挑挑毛病,随喜下功德,也和谐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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