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
来自: 闲人(甩手掌柜) 2011-05-02 19:23:35
1
我在偷情。我已经偷情五个月了。从早春二月开始,到现在的夏至,每周两次,通常是周二晚上和周五下午。有过两次意外。一次是在周一晚上,还有一次周五未遂。一月四周,四五二十;一周两次,二十乘以二再减去一。总共偷了三十九次。这种算法比较粗糙,也不是很公道。偷一次并不等于做一次,做才是实质性的有效的偷。做的次数我没有精确统计过,三十九次偷中大概发生了四十几次做。这时,我结婚刚好半年。
赵小军,男,原籍不详,三十二、三岁,中等身材,相貌一般,平头,无体臭,穿耐克运动鞋,喜灰色、蓝色等深色毛衣,用资生堂出品的洗发香波和浴液,薄荷味儿高露洁牙膏,在某饭店某套公寓式的办公室里办公。
他用意大利咖啡壶煮哥伦比亚咖啡,放两块方糖。他不看书,买政治经济文化类的杂志报纸。他的电视一直开着,只有图像没有声音。他抽红万宝路,喝威士忌等烈酒,感冒时像欧洲老年绅士一样,用叠得齐整的方手帕擤鼻涕。
CD机里放着一些怪音乐,弥撒味的女高音合唱。两个房间。外间大些,两张办公桌,一张靠窗另一张靠墙。靠墙的那张空着,靠窗的那张摆置着一台旧型号的电脑和硕大的传真机。两个单人沙发,沙发布是浅褐色的,印着米色花纹。窗帘用的是同一种布。里间小些,顺着墙围着一圈沙发,长的、带拐角的那种。地毯的质量不错,密实而柔软。卫生间符合三星饭店的标准,明亮的大镜子经常被弥漫开来的水汽罩得白茫茫的。马桶冲水状况良好。手纸洁白细腻,有印花。
每次我眨着忽闪的眼睛问上几个问题。这家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那边的情形不对么?为什么那张桌子空着?他耐心细致地一一作答。每次我点点头说懂了。一家美国公司…市场调查有误…驻京办事处…没什么事儿干…原来有个女秘书…全部撤走又不甘心…留守经理…伺机行事…“像《地下》。”“什么?”“没什么。”我浅浅一笑。我们俩的对话就像牛和鱼在聊天,不紧不慢,不温不火。忙吗,最近。忙,你呢,你怎么样。还行吧。咖啡?好。几块糖?不要糖。你该加糖,你该胖一点。咖啡喝到四分之三处,一般我们就开始做了。
赵小军是我婚姻生活的稳定剂,就像一袋饼干得配一袋干燥剂。要是没有这些成分不明的化学颗粒,饼干们就要粘在一起发霉变质。这是个简单的道理,可惜我刚刚明白,浪费了从前的许多的时光。在婚姻生活之前我过的是同居生活,那可真是一段混乱不堪的日子。幸亏半年前冯城和我有所领悟,我们终于结了婚。之后,很快,赵小军及时地出现了。
每到周二周五,赵小军都会打来一个电话。我是赵小军。哎,你好。你怎么样?挺好的,你呢?我挺好,有空吗?来我这儿坐坐?好。然后我去他的住处。然后我们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我们各喝一杯滴滴香浓的咖啡,各自点上一根烟。我们斯文地聊两句,一根烟抽完了,他坐到我坐在沙发上的我的腿上,有时咕囔着说声我想你,有时什么都不说。我们经常就在外间的地毯上干了,偶尔他抱我到里屋的长沙发上。沙发前方,一条瘦长的玻璃茶几的左上角一直零散地摊着十几张结婚宴的照片。十几分钟或半个小时以后,他说你先去洗?我就去洗。我洗的时候,他开始打电话办公。我裹着浴巾出来,经过他的身边去穿衣服。他有时伸手摸一摸我路过的身体,有时专心地打电话。我等他进浴室后开始穿衣服。最后,我衣冠楚楚地继续喝剩下的四分之一咖啡,他裹着浴巾出来,给我们俩都点根烟。我说,给我讲点好玩儿的事儿吧。他说,真想去外地。你陪我去么?抽完烟一般我就走了。他送我到门口。他说他真想多点时间,“下次我们好好聊聊。路上小心。”
我走之后,地毯平整,音乐时断时续。卫生间的镜子上流淌着几道水痕,在慢慢消散。
等我坐着的车快开到我家附近时,镜子上的水珠已蒸发干净。
2
同居时代我沉迷在与他人的周旋之中。主要人物有周明、小罗、奥利维尔和绿绿。周明是我的旧情人,小罗和奥利维尔是去年新认识的,绿绿是一个状态和我差不多在京城荡着的女孩。周明是江苏人,小罗是四川人。江苏和四川分别是我的籍贯和出生地,是我从没回去过的老家。奥利维尔是法国人,巴黎是我曾居住过的异乡。绿绿是个在女人当道的时代顺应而生的女性主义者。这一切即便在今天想来,仍然是那么地般配、舒服,具有观赏价值。我们之间有着柏拉图式的精神关系。结吻、拥抱、抚摸,我们重复这些擦边的肉体动作,但没有深入,也就是没有进入。
我没有偷情,在我结婚以前。
同居时代冯诚与我的作息时间是这样的,他每天八点半离开家去上班,中午我们通个电话,晚上六、七点钟他回来,我们一起去吃饭,偶尔在家吃方便食品。我每天十点钟起床,冲一壶浓茶,点一根烟,听一会儿窗外的车水马龙。我应该写字,这是我唯一的正经事。我拉上窗帘,打开电脑,先上网。奥利维尔每天给我发一封信,我们之间有七小时的时差。在每个阳光明媚空气冰凉的北京的冬天的上午,我回封信聊一聊心情、景致和家常,他在阴云密布空气同样冰凉的巴黎的冬天的傍晚时分,乘4号地铁线下班回家后,开一瓶依云矿泉水,打开电脑,点一根烟,神态庄严而疲惫。在我和冯诚结婚之前,我和奥利维尔的书信往来曾经坚如磐石。他向我描绘每天遇到的有趣的人,讲述周末看的一场电影,介绍明天要去的聚会。又吃了一顿中国饭,他常常这样写。我要先收一番甜言蜜语再发一番甜言蜜语,才能开始写东西。我们谈得越来越严肃,彼此的称呼已亲得不能再亲。我小巧的爱人,我的心,他写道,我正寻找一个跟中国有商业往来的公司,我想呆在你的身边,天天看着你在我面前轻盈地走动,我迫不及待。我也是,北京的风很大,我写道,我很瘦,你知道么?你牵着我我就不会被风吹跑了。
然后我安心吃我的午餐,免费的午餐。我不会做饭,冯诚往冰箱里塞满速冻食品。下午是我的黄金时间,专心写我第二天要扔掉一半的文字。四、五点钟了,我经常在此时打出、或接到周明的电话。这会儿街上依然车水马龙的,好象一天的时间还没怎么过,就过得差不多了。
周明在一家网络公司做一个艺术监制之类的小头目。他在每天下班前那一段慵懒时光里,习惯透过十三层楼的大玻璃窗,望着外面堵车的风景,拨响我的号码。阳光一点点地刺到他眼睛里去,我听见他眯着眼,轻轻地“喂??”。我同样轻轻地“喂。”“今天过得好不好?”“不好嘛。”“为什么?”“不高兴。”过一会儿我的屏幕保护程序开始运转了,我的周围也暗下来。五颜六色的三维管道在我眼前扭来扭去,跳跃着微弱的荧光。周明的腿伸直了搁在窗台上,身子快陷进柔软的皮椅,眼神游移不定,飘向远处挂满招牌的高楼和正在运转的吊车。“想不想晚上喝一杯?”“不知道。”“哎,我昨天买了张碟??”我房间的颜色模糊成水墨画,电脑吱吱地响,我的声音低不可闻。周明眼前的玻璃渐渐映出他自己。从街上仰头望去,这个男人坐在灯火通明的高空,翘着双腿,手握一支电话听筒。
有时侯我们还没结束通话,就传来了钥匙开门的????的声音。我便说:挂了。我的语速慢而温柔,我维持同样的表情,等他说:“好,挂了啊。”冯诚已经进屋了。我热情地迎过去拥抱他满身的风尘。“今天过得好吗?”我问。“挺累的。”他吻吻我的嘴。我忽然就有了冲动,使劲吮吸着他的舌头,我的手指深深插进他浓密的黑发。我们互相搓揉着,又抓又咬。他抱我到床上。他要褪去的衣物很繁琐,领带衬衫皮鞋袜子。他最后只剩下一块表,冰冷的金属外壳,时常蹭着我的皮肤。
灯光被我、或被他拧亮了,傍晚刚刚过去,比傍晚更无辜的夜已经来了。我坐回电脑桌旁,屏幕下方的时钟是九点。身后有他轻轻翻动报纸的声响。我的脊背僵硬地挺直着,我陷入一个无处可走的境地。网上有各式各样的新闻,我一条条地点击。
哎,XXX上诉XX,告他侵权。十点的时候,我说。
啊?哦,我看了,报上也有。
十点半,我的手机响了。
“出来吧!”电话里小罗恒定的第一句话。
哎,好,好,在哪儿?
快点啊。小罗的声音像兄弟一样亲切。
我告诉冯城我要去谈一个剧本。他报以坦然的一笑,提醒我多穿点外面风很大。他坐起身,陪我走到门边,耐心地等我换好鞋子。我们温柔地在门口拥吻。我在黑暗中按亮电梯的红灯,门开了,我盯着那个专心打毛衣的头皮屑旺盛的开电梯的妇女。我出了楼门,于瑟瑟寒风中穿过清冷的街道,站一两分钟,等来一辆空车。我上了车坐在后排,说出一个地名,把窗户摇下来,掏出一根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再缓缓地吐出来。在我终于吐出这口烟雾的时候,我的表情和双肩才放松下来。我大口地吸着窗外的寒气。
“咱俩一定要拍部电影!操,然后死都行…”小罗二十岁出头,脸上还有两颗最后的青春痘,手脚永远在动荡中,停不下来。“你快出来吧,我给你介绍一个大哥,挺有戏的这回…”小罗经常像一个皮条客,这都是电影惹的祸。他带着一群嗷嗷待哺的性感女孩,穿梭于各路大哥的饭桌,在酒过三巡后峰回路转地眉飞色舞,谈起他那惊天动地的剧本构思。
我不清楚小罗是怎么一步步建立他的关系网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这模样,相熟于众多与影视沾边的有钱人,手上一把想上戏的准小明星。作为一名没钱没背景没专业文凭的外省青年,在影视圈混成这样也算不易了。“我就是一傻X。我知道你瞧不起我。”哪能呢,小罗,你真是高估我了。
我真是不理解小罗对我的抬举。我对这个城市唯一的贡献就是不乱扔垃圾和消费大量烟酒及卫生纸巾。小罗不厌其烦对着慈祥可亲的大哥们说:“她是我最佩服的女孩,真的,特有感觉…”小罗没看过我写的一个字。我从来没在白天见过小罗。他夜夜在灯红酒绿中依恋我需要我,拉着我和他一起被嫖。我一付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样子,对大哥们谈笑风生畅所欲言,绝无奴颜媚骨。“真有性格。”小罗和大哥们如是说。
小罗带我去过不少风格迥异的地方。大哥们各有各的品位,有的喜欢富丽堂皇,有的偏爱曲径通幽,有的比较西化,有的民族特色,有的颓唐,有的无耻,有的农民,有的绅士。女演员们也如走马灯,一次换一批。只有我和小罗不变。我是他聪明与笨的见证,我熟悉他的谗媚与酒后真言。他不只一次拉着外地大哥们去京城的声色场所,把一粒药丸咬成两半,塞一半给我,低声说:“今晚我们做爱吧。”“好。”我摸摸他的头发,没有接那半颗。“片名就叫MADE IN SEX…”他把两半儿都放进嘴里,跟着音乐摇晃起来。他很快面目混浊,荡漾着一种极端的快乐。
我总是在乌烟瘴气的声色场所,在震耳欲聋的音厢旁边,回忆我的过去与现在。我无限依恋周围这些素不相识的跳舞的人们。每次离开我都感觉又一次被群体的夜抛弃了。告别小罗,此刻他已魂飞天外。我满身酒气和风尘气地回到家,挣扎着打开电脑。这时我渴望看到奥利维尔温柔的留言。我知道冯城在隔壁卧室里,蜷起身子,闭上眼睛,聆听我的脚步迈向电脑。须臾的静寂,之后上网声滴哒滴哒地响起,冷淡、机械,又温情。隔着一道门,他和我一起漠然地等,等待滴哒声的结束。我们不由自主。
绿绿。画家,江南女子,肤色白晰,笑容甜美,爱说脏话,名声不佳,穿皮夹克配大花裤子,一举一动颇做作。想来我的举手投足亦是如此。我们俩在觥筹交错机锋峥嵘灯红酒绿的场合频频擦肩而过,谁也不主动说话,不正眼瞧对方。有那么一次,她端着酒杯跟一群德国人笑得前仰后合,我眯起眼叼着烟正与一美国男子无限暧昧,我们的目光依然忍不住游离别处,散乱地在嘈杂声中交遇了。在那一刻我们心惊肉跳。一个初冬的傍晚,她突然打来电话。在去她家的漫长的路上,我看见一个巨大的落日,没有光,只安静地红着,在高楼大厦和云彩间出没。我直楞楞地盯着它,眼睛没有疼。
她的家在三环以外的一片郊区农舍。每根树枝都光秃秃地伸向暗下来的天空。院子里一位大妈正哗啦哗啦地洗着锅碗瓢盆,不时大声地咳嗽清嗓子,呸呸地往水池里吐痰。靠里的一间小屋中,绿绿隔着窗户玻璃向我招手,像个剪窗花穿红袄的小姑娘。小桌子上摆着一碟肠,一碗炒土豆,绿绿正提着锅往一个铝盆里倒西红柿鸡蛋汤。屋里的空气和屋外一样凉薄,汤冒着滚滚热气。绿绿桀然一笑。
那已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我们吃饭时并没说什么话,我们其实没什么话说,只有把我们放在人流中才会感到亲近的感觉。那次晚饭后我们再没有见过。在自动失散的日子里,我们分别以日新月异的速度成长着。据说绿绿跟过一个德国人两个美国人一个非洲人一个印度人一个香港画商害过一个山东籍大学生为她自杀、未遂。据说绿绿新近成了女同志的精神领袖,时常披着及腰长发涂着黛色眼影去大学酒吧聚会上开展女性启蒙运动。据说我在一段时间神秘失踪,偶尔在奇形怪状的地方晃一下身影。多年以后我们的再度相遇具有古诗和电影的韵味,晦暗不明的腥红色灯光下,穿越红男绿女,我们的目光像平时一样在空中蜉蝣,搜索着某个可停留片刻的点。我们的眼神在时空中撞击了一秒钟后,各自发直发亮。“哦??操!”我们同时出声,铿锵有力。
我漫长的婚前生活就是在人际关系中一天天度过的。我时而亢奋激昂,时而身心俱疲,力不从心。我依据冯城的离开和归来来判定早晨和夜晚,依靠奥利维尔空中的来信设想远方,周明的电话模糊了下午到傍晚这段悲情的时间,在小罗的带领下跟陌生人喝得酩酊大醉,为随便听了一耳朵的流行歌曲凄然泪下。我多么激动和另一个爱酒的女人喝酒,绿绿,她斜倚在我的胸前,嘴里的热气隔着衣衫濡湿了我的双乳。我紧紧握着她的手,我也晕了。对面的人依然在大嚷大叫,手舞足蹈。喧嚣声如同远处的泉水,慢慢地凉了。我们的手一直握到灰飞烟灭。“走吧。”她说。我们轻飘飘飘出门,各打一辆车回家。
与此同时,我和冯诚的做爱次数越来越频繁,做得越来越简洁粗暴。我都不理解我们俩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劲儿。他每天上班都很忙,我的头脑中则装了一堆杂念。我很怕奥利维尔会突然跑来,出现在我家门口。一想到这个我心都乱了,更使劲地掐着冯城的手臂。快一点吧,快一点平静下来。
3
白天的街上总有很多人,但这几乎是我的想象。我很久没有白天出门了。我总设想我一出门就会遇见熟人。在这个城市,我上过许多学校,周游过许多圈子,遛过许多条马路,谈过许多次恋爱,有过许多闺中密友,记得过许多名字或脸。现在他们正在做什么我一无所知,越来越跟我没有干系。我有时因此有些慌。一位中学同学打电话叫我去参加她的婚礼时,我恍若隔世,像个重新受宠的弃妇,分不清今昔昨昔。
婚礼定在中午。我抱着一个巨大的洋娃娃站在一座富丽堂皇的饭店面前,闯进去拐上两个弯,就看见我的中学同学站在餐厅门口迎宾。她曾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如今已很富态,面容依旧娇好,裹在缀着银片的白色婚纱里就像我怀中的胖娃娃,粉妆玉琢的。我看见众人的礼物更多的是红包,我一下子晕了头,这些礼节离我太远了。我很不好意思地把娃娃放倒在她脚边的红地毯上。她挺兴奋地叫我的名字,从前的呢称:川儿,你可来了。快让我看看他,我同样兴高采烈地说。“赵小军,这是川儿。”她把身边的男人推到我面前。
“你好。”“你好。”
不少昔日的同学都来了。他们除了围着新郎新娘说些祝福和调侃的话,就是问我各种问题。这些年你都干了些什么?去了哪些地方?现在做什么?结婚了吗?男朋友做什么?去什么酒吧玩儿?我深刻体会到另类的光荣。他们眼里没结婚没工作就足以另类了。何况我频频掏出香烟,频频和男士们干酒。从前的小男生们现在都是男士了,喘着粗气,起着哄讲黄段子,再不会脸红。
婚礼复杂且正式。一个半老徐娘做主持,她穿着缎面贴身红裙,腹部掉出来一大块。她庄严地:“赵小军先生,你愿意娶方蓝小姐为妻么?终生爱她、保护她?”“我愿意。”“方蓝小姐,你愿意嫁给赵小军先生么?终生爱他,替他分忧?”“我愿意。”
交换戒指。“哇??”,主持大姐用一种职业性的夸张语气:“白金钻戒耶!”
西式完了是中式。双方的老父老母被搀到前台,新娘哭了,新郎深情地搂着她。新人行了拜父母的大礼,行了夫妻对拜。他们没有拜天地。
咬苹果!咬苹果!虽然大伙儿都看过无数毛片了,此刻依然想起了喜迎门之类的电影,热火朝天起叫着。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新郎新娘终于站在一只吊在空中的苹果前,他们伸出嘴唇的同时牵线的男士过快地收了线,新郎新娘更快地弥补了这一微弱的时间差,大伙儿如愿以偿地看到新郎新娘的嘴唇因为争吃苹果而碰到了一起,并且如愿以偿地起哄因为新娘马上一付扭捏的样子而新郎果然露出得意的神色。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婚礼。
我说得很多,喝得也很多。我不停地说话,表现激烈。新郎新娘一桌挨一桌地敬酒。一位曾经木呐的女生现在八面玲珑的女士跳到台上唱月亮代表我的心。“那时我们老一起抄歌词唱歌呢。”新娘抒情地回忆说。“是啊是啊,为这个干一杯。”我说。我一饮而尽杯中物,有人不易觉察地拍拍我的后背:“别喝太快了。”我迷迷糊糊地转过身,看见赵小军搀着新娘的背影。我坐下来,点燃一根烟。主持大姐下了台坐在我旁边:“妹妹,来根烟。”细看之下,大姐肯定有四五十岁了,满脸的粉和摺子,纹过的眉眼黑得吓人。“哎,不错,热闹。”她嗓音沙哑地评点着,像是自言自语。我忽然觉得她很亲切。
那天中午很漫长,感觉比一天还长。白酒的味道漫得到处都是,气氛越来越热烈,围绕着敬酒罚酒,大家越来越真诚地祝福着,慨叹着,重复着。你们要一次结个够。
我们一群老同学围着一个大圆桌,新娘后来基本上跟我们在一起,新郎更多地陪着男方宾客,不时过来跟我们闹一下。新娘不胜酒力,娇喘嘘嘘,已然半晕了。新郎至始至终表现得恰到好处,礼貌谨慎又大方。当我们这桌人动情地追忆高中年代,我眉飞色舞,新郎一直望着我微笑。他非常能喝,越喝脸越白,他一直微笑着,这种微笑他甚至保持到今后的床上。
我在离洗手间几米之远的地方就开始吐了。吐得昏天黑地。我的神志还很清醒,当我感到一只轻轻拍打我的后背的手臂。那手臂也轻轻摸着我的头发,安抚性地摸,像哄孩子。很礼貌地:告诉我你的手机号。我像屈打成招的女囚绝望地喃喃自语,吐出一串数字。洗洗脸吧。说完,新郎轻轻地离去。
二
4
我认识越来越多的设计师,我认识的艺术家越来越少。比邦迪创口贴更灵验,设计是这个时代的垃圾筐和万精油。如果没有设计师这个职业,一帮破落的艺术家还能干什么,既不懂IT业,又当不了儒商(这一点文学破落户的出路更广),更不愿在街头卖报。而社会对设计的需求又是这么的源源不绝如汪洋大海。时刻设计着,时刻需要设计着,时刻设计着如何设计,大到国际方针小到一条内裤,远到改造火星近到眼皮底下涂什么眼影,外到一条胡同的粉饰篡改里到被狗男女压在身底的床,上到领袖系哪条领带下到处女能不能用丹碧斯,长到下个世纪吃什么最健康短到命如朝露的避孕套,左到新款结婚戒指右到一只酷呆了的手机:喂?这个活儿我们一定要接。先吃饭,晚上安排他们去喝酒。
我心爱的冯城就是其中一名。和许多半成功的设计师一样,他开一辆小破车,用最新款的手机,喝一点中档酒,不吵闹、不宣泄、不大起大落,与男女同事结伴而行,与艺术界老外圈谈笑风生,温和地度过每一个周末。他们都是由无产艺术家转变过来的,正在通往小康的路上小跑或快走。自从和冯城生活在一起,我便迅速地加入了这个行列。再也没有人落魄了,因为我们不再跟落魄的人来往。
“你那时梳一个长长的马尾,”冯城深情款款地说,“穿一件深蓝色的衣服,眼睛很亮,皮肤很白,抽烟就像吃一根棒棒糖。”我一年多前篷着一头染得枯黄的短发,以一小时六根烟一杯double占边的速度,听冯城回忆往昔情怀。据他说我们很早就遇到过了。他说他也曾住在那个村里,同病相怜的七、八个人在冬天常常守着一口热气腾腾的铁锅,我们的眼神偶尔在饭桌上交遇。因为我多年过着一种浑浑噩噩的生活,对当时锅边一圈人的记忆也是浑浑噩噩的。我只深刻地记得那口锅,汤的香气扑鼻、颜色不忍卒睹。
“是么?你呢?”“我那会儿不爱说话,你肯定不会注意我。”“有点印象,我好象去过你的画室吧?”“是啊,你还批判了我的画呢。”“真的?那会儿就爱瞎说。”我笑着站起身去洗手间。
在厕所我感到一阵晕眩。我捧起一掬水敷在脸上,稍微舒服了一些。我掉转身往外走,猛然间心惊肉跳。我瞥见一个身影,寒冷的镜子中,一张残妆下苍白凌乱的脸,眼神浑浊没有丝毫光彩,下巴颏尖得吓人。我呆了片刻,迅速背过身,开门出去。我的动作太快,一下子又摇摇晃晃起来。我靠在酒吧的一根圆住柱上,失去了身体的重量。前方的角落坐着冯城宽厚的背影,他点燃了一根烟,姿态安详,正扭头往窗外看。朝着那个背影,我缓缓地走了过去。
那是个地下酒吧。冯城扶着我往外走的时候,上了很多层台阶。我记得终于回到地面时,我几乎感到了天上星星的寒气。我很自然地靠在冯城的肩膀上,他的双肩辽阔,胳膊强劲有力。他轻轻把我放在车的副座上,稳稳当当地启动了油门。在途中他不时用右手牵起我的左手,放到唇边温柔地一吻。车平稳地在夜色中前行,安静地像泊在湖里的一条船。我像一只迷途的羔羊终于找到了党组织,疲倦地踏实地幸福地闭上了双眼。
第二天早晨醒来,我一眼就看见了天花板上的吊灯,金光闪闪,坠着五彩的玻璃珠子。我陷得很深,床是那么地柔软,粉色的被子像一大卷波浪,裹得我紧紧的。我愣了一会儿,坐起身来,有一种熟悉的逆来顺受。屋里静悄悄的,床头柜上一个小闹钟压着一张纸条:冰箱里有牛奶和橙汁,面包你烤一下再吃。
我重新倒在了床上,睡到下午才起来。
5
我渐渐相信,每个人都会遇到他的冯城,或者每个人都会遇到另一个人,把他当作冯城来对待。一切迅速地开始、自然而然地进行了。我不在乎重复以往的经历,那些必备的动作与话语。我慢慢熟悉了冯城,了解他的职业、年龄、身世、感情故事和生活习惯。我夹叙夹议地描绘了我这些年的生活。在讲述中我成了一个执着追寻爱情和艺术的姑娘,他则是一名单纯善良,塌实肯干的好男人,舒展着他宽厚的上帝般的笑容:“别怕,我来安排。”他没有说这话,但确实这么做了。他只说:“专心在家写作,你不用上班,不用做饭,想出去玩儿就出去玩儿。我一直梦想着照顾你。现在我真的可以照顾你了。”
冯城是西化的,我出门只消打声招呼,他从不多问。冯城是中式的,第三天他就帮我把家搬了过来。冯城是无微不至的,在超市不会忘记任何一种调料,白胡椒黑胡椒芥末酱桂皮粉,“再买点莲子枸?银耳,给你炖点汤补一补。”冯城是有品位的,周末他以设计师的眼光将我打扮得既前卫、性感,又合情合理。“这件衣服的颜色不太适合你,你穿深蓝色最好看。咖啡、黑、绿、灰都行。”我扔掉了好几件旧衣服。“别喝烈酒了,喝点红酒吧,养颜。”当我高声招呼侍者拿一杯JAMIS,他低声地温和地建议道。我端起了一杯红酒。“这是我的女朋友。”“你好,你好,”国际友人对我说,转过头对冯城:“她真漂亮。”“她是作家。”“噢??”友人发出赞叹。我浮起了一个永恒的微笑。
没有任何理由证明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们高矮适中,肥瘦相宜,文化程度相当。大街小巷上众多情侣们的搭配状况令人发指,我们自豪地手挽手肩并肩,我们是难得的匹配的一对。我们有共同的记忆,我们与艺术沾边,过着小康生活。我们的身体状况在做爱时非常和谐一致。每天他上班后,我慢悠悠地起床,冲着电脑,慢悠悠地发呆。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福的。我再没什么可抱怨。在夜里我们像打仗一样做得大汗淋漓,瘫在床上。
你好么?当然了。你会不会骗我?永远不会。你不问我好不好吗?你不好么?好。睡吧。
6
那天我也许多喝了些酒,冯城也是。他一直坐在吧台红色的高凳和一名穿红色风衣的女人聊天。那女人颇有风韵地徐徐吐出一个个烟圈,不时发出浪荡却不刺耳的笑。吧台的灯光是一种明亮的戏剧化的橙色,他们的侧影和背影具有成熟的高脚杯的风情。我坐在几米远的桌子边跟一帮烂熟的朋友们厮混。我聊得很开心,觉得头晕的时候,我就站起来,拿上包,摇摇晃晃地往外走。他看见了我,对那女人急急地说了句什么,赶到我身边。“想走了?等等我去结帐。”“别呀,”我仰起头痴痴地笑,凑到他耳边说,“一定要用套哦。”
冯城几乎是把我扔进了车。发动机的声响巨大而怪异。他一言不发,车窗外的风涌进来,我很快无比地清醒。我想解释一下我没醉,我说的是真心话。顺着冷冷的风,我真的说了出来。你别不相信我呀,我叫嚷着加上一句。
他转过头来的眼神,像一堵墙一样坚固、漠然。你醉了。他说完便不再理我。
我们谁也不再说话。车开得飞快,好象自己在往前跑,而我们俩都在局外。
我们回到家,我们呆在一个房间里。沉默像一张张开的弓。我真想说出什么,空气是如此地闷。我知道我很难受,我不知道他难不难受,我也不知道难受是好还是不好。如果他这时碰一下我的手,我就会昏天黑地地和他拥抱在一起。我们其实是亲密无间的,就像一辈子已经放在了面前。对于一辈子又有什么可说的呢。我们躺在床上,隔着一条缝。我最终忍不住用手轻轻碰了碰他的头发,他那么迅速地翻身抱住了我,好象预谋已久。我们只能拼命地做爱,一言不发。
7
周明长得颇俊秀,头发半长不短,一缕缕干净地搭在额前,瘦瘦小小的,一心写实验剧本。他这样的男孩非常适合某个在欧洲某国文化处工作的某国姑娘,最佳方案是法国。我的情况略同。但我们还是相遇了,五年前在使馆区一条落叶纷飞的安静的街。我们去法国小学校看电影,与我同去的女孩林认识与他同去的男孩树,我们四个在大门口碰见。夕阳橙色的光透过细碎的叶缝,在我们脸上身上涂满温柔的光斑。我们俩没说话,听身边两个人叽叽喳喳。那时候还不怎么流行礼节性的介绍,林和树自顾自地聊着。我们俩面对面,眼睛看着别处。林转过头说走吧,树也叫他。我们四个一起走进学校里的小电影院,我和他落在后面。上楼梯时一个小男孩迎面飞快地冲下楼梯,我们各自侧身让开,眼神直愣愣地相遇了。我们仍然没说话。看电影时,林和树坐在中间,我和他分坐于两端。
后来的情景真像我们看的那场电影,一部灰蒙蒙的青春片,几个无所事事的艺术青年终日闲逛闲聊,如大家所料,反正发生了些悲剧,典型的法国知识分子小资型,大段大段的对白,对浅薄的问题进行一番深刻的思考。看完电影后我们几个就是这样的,走出影院的一路上都在评判。那会儿可真喜欢评判呀,使劲骂一些东西,再使劲捧一些东西,骂得越狠越艺术,捧得越高越证明自己有品位。那会儿我们就是这样一付艺术青年的德性,正如我和周明之间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遇见他就像遇见我的影子,遇见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们每寸肌肤都完美地契合,我躺在他怀里时他也就躺在了我的怀里。
性、酒、早餐、大麻、音乐、电影、方便面,我们在一个十三平米的房间里过家家。这种封闭式的甜美的生活差一点把我们俩都毁掉。最腻的时刻我们还想过自杀呢,提起来真不好意思,好歹那会儿也是二十一、二岁的人了。我们在一起过了九个月,花干了所有的钱,躺在床上,手拉着手,望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个三片叶的吊扇,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经坏了。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终日躺在床上,是不会发现叶扇间挂着的那一小片蜘蛛网的。
最后的日子里,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说我要走了。反正我们俩嘴上都不提,行动上在为我的走做准备。他有一天辛辛苦苦地转录了五盘磁带,都是我们最爱听的,适合夜里点上蜡烛,躺在暗中,断断续续聊人生时听。我在走的时候悄悄把磁带放进包里,我出了门就像下楼去买卷卫生纸。他呆在屋里没有动,就像他坐着的那把椅子。
我出了楼门,快走到街边时,我猛然回头。阳光强烈得令人晕眩。他站在阳台上,只剩一个黑影。
五年后,我们在一条阳光灿烂的街上重逢。
半年前是个冬天,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想一些比较奢侈、无聊的问题。那段日子我过得很充实,甚至到了充实的边缘。我和周明在电话里越来越浓情蜜意,那些跟生活无关的句子(在想什么;你刚才在干什么;你正看着什么地方),于傍晚时分越过北京的二环路和三环路,在夕阳面前一闪而逝,像天使一样美丽和毫无意义。我在电话里总是流露出恋旧的情意,我很想把事物推到一个极端。我了解周明,他是个可以从十三层往下跳的男人。我对他说,我就在你对面的高楼,十三层,我看着你,你看着我。天黑了,灯亮了,月亮出来,我们即将暴露。你的唇贴在玻璃上,他说,一朵即将绽开的湿润的蓓蕾。下面出事了,乱糟糟的,游行、革命、谋杀、还是一场交通事故?不,拖鞋和内衣大甩卖。有人跳了下去。有人流血了?妇女们在奔跑。摔倒?深一脚浅一脚。屁股有的圆有的不圆。儿童在哭。儿童只知道哭。没用的东西。
我们又像法式艺术片那样老气横秋、云里雾里了。我说的时候模糊地意识到,说完之后清醒地认识到,我依然迷恋这些忽上忽下的东西,但这还不够。我想看见有人去实现去打破,想听见那个男人从十三层下跳下来,以一种少见的优美的速度,摔成一滩烂肉。这样我就可以彻底地回到生活之中。没有人被自己的恶毒吓醒过么?我已经习惯了软弱。软弱加上恶毒就一钱不值了。我常常对自己失去信心。
那是在冬天,人越来越需要安慰。最冷的时候,周明告诉我他要走了。去哪儿?法国,我可能要结婚了。哦。
我“哦”了一声之后问他在看什么。在看外面。我又问了些别的问题,我像往常一样地温柔。然后我们挂了电话。
我盯着电话。冬天的夜来得真早啊,天是一盒冻僵的深蓝色墨水。冯城还没有回来。从门外走廊和窗户缝里,远近不明地响起雄伟的音乐声,新闻联播和着饭菜的香气,顺着寒冷呼啸的风升腾起来。
我盯着电话。我知道周明还没有离去。我在心里说,周明,如果你这时打来电话,我们就在一起,好么,像从前一样,永远不分开。我没有开灯,电话黯淡成一块立体的斑。我这里很静,周围很吵。“新华社消息:国家领导人……X机、X机、XX通、一个也不能少!……娃哈哈!”……在夜晚这个城市的千家万户必须结成同心,把一天的幸福安宁维持到底。
我等得牙齿也发酸了。越来越暗越来越静也越来越吵。我都忘了我在等什么,就像我多年的生活,忘了该做什么。我不会主动打出这个电话,就像我从来不主动追求什么。生活自己掉在我的头上,写作的欲望就像月经,隔一段时间就来找我。男人们疼爱我拉我入怀,我没有意见。我如此乖觉。门开了,冯城回来了。我在他怀里时居然有点伤感。他满身寒气。宝贝,你可回来了。
周明在第二天的傍晚打来了电话。我们沉默了十几分钟,我当时有很多的欲望,比如饿、想上厕所、没烟了该去买烟。但我耐心地拿着听筒听他的沉默,间或听他轻微地叹口气,我发现我还是个善良的人。十几分钟后他终于表白。他说只要我愿意,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回到他身边。他可以留下来。我心里空空荡荡的,我说了一句让我很惭愧的鸟语,我说我们已经不在一个时间段里了。放下电话,我心里更空了。我昨天等的就是这句话么?可我早就知道了。我以为我非要等他把话说出来才甘心。可他说了,天依然又黑又冷,我依然等待冯城的归来,盼望奥利维尔的来信。周明也依然要走,因为我明天依然会坐在这把椅子上,听隔壁的新闻联播,消融进安宁的夜色。
今天比昨天更空了。
三
8
与我中学同学大操大办的婚礼相比,这次婚礼是一场简约的西式婚礼。
我们是在吃完饭、到了新郎新娘包下的一处酒吧、喝了不少酒后开始吵架的。在婚宴上我们还很团结,一起微笑着捧上礼物,宜家买的台灯。在酒吧大家继续说着成箱的祝福的话,新娘的肚子被摸了一遍又一遍。光是我就摸了三遍。四个月就这么大了?想要男孩女孩?就是,女孩好。反应厉害么?取名字了么?大家谈起了住房。新娘说望京的房子不错,新郎说昌平那片环境好,新娘说太远了,有人插话说昌平风水好。什么风水,瑞典新娘露出北欧的冷笑。你不懂就是不懂,新郎替朋友插刀。我当然不懂迷信了…新娘的中文真是好。我们几个站在新人面前,有些尴尬,就微笑着。香滨来啦!有人高叫着冲过来,泡沫滋了大家一身。新郎新娘也微笑了。众人频频举杯。新郎问冯城: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呀?冯城笑而不答,我也笑而不答。旁边的人仍然紧逼:你们俩可早该接了,你们那会儿恋爱起来,跟出了大事儿似的…有那么严重吗?冯城笑咪咪地说。我最讨厌结婚了。我笑咪咪地说。身后一个女朋友掐了我一下。新娘倒没事儿,笑咪咪地说:就是,没自由啦!她幸福地吻了新郎一下。
我看得很清楚,她的表情真的很幸福。
你真爱他吗?我笑咪咪地问,不管冯城的眼色。
爱呀!她再次幸福地吻了吻新郎。
你懂什么是爱吗…我脸上依旧笑咪咪地,当我的身子被冯城一把拉走;我的声音很快淹没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其实根本就没人听见。
我靠在酒吧二楼露台的栏杆上,我手里端着一杯烈酒。我怎么连醉都不会醉了,只是喝得手脚冰凉。我不知道冯城一直站在我身边,还是刚刚来到我身边。他提着一瓶伏尔加。
他干脆坐在地上,我站累了,也坐在了地上。这时我们如果说句话,随便说一句什么,气氛就会恢复常态。楼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盆盆泼出去的脏水。我们终于什么也没说。
漫长的一段时间。有什么东西在我胸口翻涌,和着酒精。我吐不出来。我的脑海中有一片片尖利的碎屑划过,有一瞬间清晰得像乡间夜空中的星星。
我不爱你你不爱我你他妈的神经病你为什么不抛弃我像我的感情一样抛弃我我为什么摆脱不了你就像摆脱不了砸在我身上的你的身体砸在我身上的我们的生活。
白酒的味道在冷风中更加地恶心。我胸口滚动着,吐不出来。
他轻声对着瓶子说:还要吗?
我伸过去我的杯子。星星闪着最后的光亮,一颗颗坠落在山后。我知道有什么东西永远地失去了,一句说不出的话或是一辈子。
我一口干掉了一杯。这个人是世上最爱我的人啊,我差一点哭出来。我猛然扑到他怀里:我们回家吧。
我们比平常更凶狠地做爱。我快承受不住剧烈的心跳,我们大声地尖叫和喘气,身体的颠簸让我终于吐了出来。我们在污迹斑斑的床单上继续做爱。他一声不响,好象只有操这个唯一的目的。他的汗水滴落在我眼里。我们已经不是皮肤碰着皮肤,而是骨头撞着骨头。我快散架了,快渴死了。消灭我吧,这是我唯一的念头,支撑着我快失去知觉的肉体。
我像一张被抛在空中的轻浮的纸片,没有重量地掉在地上。一切都被抽空了。我原来觉得一个人不能为自己的命运做主,我现在想这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把你的命交出去。我微弱地怀抱着这一丝希望。他像另一张失血的纸,悄无声息地落在我身边。他的声音像我的希望一样微弱:别闹了,我们结婚吧。
9
我们迅速地结了婚,甚至办手续的那些繁文缛节也没能阻挡我们的决心。
一件事情的了断原来是如此容易,和一个人消失得一样快。我飞快地给奥利威尔写了好几封信,最后都没发,只留了一句言说我结婚了。他回了一封信,一大排省略号后跟着一个词“adieu”,法语中的永别。我越发尊重结婚这个词了。在不了解这个词之前我所说的关于结婚的一切都是愚蠢的,就像我从前总是骂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结婚”既然被人重复使用了亿万次并且将使用更多次,肯定具有它非凡的道理。这不是由那些愤世嫉俗的人所能诋毁和改变的。它如此有效,轻易避免了我和奥利维尔之间有可能发生的婆婆妈妈。它是国际的共通的,我们尊重它就像我们必须爱护公共厕所,你一需要它就会想起它的好处。
生活至少比以前安定多了。一月份冷入骨髓的时候,周明走了。我们在电话里客气地说了再见。有一个周末我和冯城在一个酒吧陪他的客户,我看见了绿绿,她埋在沙发的一角,手里死死地攥着什么东西。她身边坐着一大堆人。我没有过去说话。
婚后我不常出门,冯城常耸恿我多出去走走。“给你的小说提供素材嘛。”他这样说。我最终明白他根本就不懂我写的是什么,但是他比我更执着地鼓励着我,像所有关心过我的人总是比我更关心我,像生活比我的生活更像生活。
我只跟小罗出去过一次。那是在刚结婚不久,小罗打电话说他要去香港拍MTV了,见一面吧。他带我去了一个昏暗的地方。那个地方没有大哥,只有年纪相仿装束类似的小罗们,有一大把彩妆浓郁的非常年轻的女孩,跳着舞或者坐在地上、蹲在墙角、躺在沙发、倚在男人身上。还有各式各样的异国青年,半睁着半闭着蓝色的绿色的眼睛。满屋子硝烟弥漫,红尘滚滚。老板娘披着裘皮披肩,血红的指甲缝里夹着一根长长的烟,很酷地翘着二郎腿坐在一张高高的吧椅上,脸描得像大众电影的封面明星,眼神冷峻、有神、直视着一个空荡荡的方向。小罗看上去很憔悴,眼里有种奇异的光彩,有些可怕。我那天差一点就吃药了,如果我没有在半醉的情形下,无意中瞥了一眼沙发。冯城坐在两个女孩之间,三个人都低垂着脸,正专心致志地摇头晃脑。我当然没有打断他们。
那一刻我终于理解了冯城,并决定和他好好地在一起生活。在此之前我其实有些怕他,就像我怕上帝、理想、爱情和爸爸妈妈注视着我的眼睛。
10
冯城比以前更忙,经常不回家吃饭了。他频繁地给我买礼物,鲜花或是内衣。更多的时间,我在家里面对空白的电脑屏幕。我应该写点什么。哪怕是编一个故事。越来越像那么回事了,我脑中时常冒出这样一个句子,可还缺点什么。这念头一闪而过,我没有深究,因为我比从前沉稳多了。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赵小军打来了电话。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
你好,我是赵小军。你好。
他没有多问一句你还记得我吗之类的话。
我们没有多谈,三言两语定了约会,在他的办公室。我们更没有提她。
我仔仔细细地洗澡换衣服,我的头脑像春雨过后纯净的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清楚我要去做什么。我们第一次单独见面像后来的见面一样有礼貌,只是聊的时间略微长一点,总有四十分钟吧。然后他过来抱住我。我们没有说话,也没有接吻。我们做爱的时候,我激动得很正常,属于中等偏上。趁他去煮咖啡我顺便瞧了一眼茶几上放着的婚宴照片,我找到了自己的笑容。新郎新娘在前,一堆人在旁边和后面,我站在右侧的一个角落,身体缺了半边,笑得很开心。
这就是那个周一的晚上。我第一次偷情,没有一点慌张和不适应。这一定跟我刚刚结婚有关。婚姻和军队一样,迅速培养了人的纪律性和条理。我发现偷情生涯对此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时空环节的安排上赵小军的配合天衣无缝,一切很快步入了正轨。自从我过上了这种结构主义的生活,我的写作欲望就一天胜似一天。我居然想起了(很不好意思地)卡夫卡。虽然我现在读不下去您的东西,我还是觉得咱俩的心比以前贴得更近了。
11
我不止一次早上醒来,躺在床上想,昨天做了什么。我经常只记得前天或更早以前的事。由于我的生活不用遵守任何规章制度,星期几、几点、白天黑夜慢慢失去了实际的功用。我搞不懂为什么会有堵车、星期天的大采购、会有那些莫名其妙张灯结彩的节。我怎么可能判定昨天不是前天呢,今天早晨,我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想起昨天不是前天因为前天我见了赵小军。前天是一个周五。现在冯城睡在我身边,这么晚还没有起床。今天是个礼拜日。
过去的几年像一团纠缠不清的水草,仍然在浅层肮脏的海水里漂浮着腥臭味儿。一切从与冯城结婚再与赵小军偷情后才变得清晰。就像我周围的男性朋友需要小姐维持婚姻一样,一个女子只能靠偷情与丈夫建立牢靠的关系。
去见赵小军前,我总是坦荡地洗一个澡,对着镜子精心装扮。“我出去一下。”冯城在家我就这么说。如果他问见谁我就告诉他,如果他问见他做什么我就说爱。可冯城什么也不多问。我回家后他有时会说一声:出去玩儿啦?过得好么?我照实回答:挺好,就是有点累。平心而论,我回答得比他问得真诚多了。他问的时候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呢。他现在成了网虫。我就去隔壁的房间躺着,休息一会儿先。
有一天冯城睡到下午才离家。那是一个周二。我的法定偷情日。冯城在慵懒的三点钟醒过来,低柔地唤我的名字。已经是夏天了,阳光像湖水一般淌进来,平静、大方、明亮。他出门后我精疲力竭地躺在精子味四溢的床上,接到了赵小军的电话。我浑身酸痛地爬起来洗澡。我要迟到了。
四点半,我坐在了出租车里。这个时候路上已经开始堵车了,每扇车窗里都坐着或站着等待着的人们。大家面色安宁,像一条命一样充满耐心。下午的时光像秋天的麦子,一粒粒散落到我们头上。没什么可着急的。有人回家看看,有人离家出走,有人吃饭,有人呕吐,有人去赚钱,有人去花钱,有人在开车,有人在撞车,有人坐在车里,有人被压死在车下,有人闯红灯,有人过绿灯,有人刚刚怀孕,有人马上去做流产,有人在听歌,有歌在被听,有人正在爱,有人正被爱,有人盼着爱,有人不再爱,有人问什么是爱,有人答爱是什么……
我有幸加入了这天下午的滚滚红尘中,我走在偷情的路上。我感到非常地安全,要知道,我也是人流中的一个,我也等待着,我也有事情要做。这种感觉对我来之不易。我终于成为一名业余生活丰富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徘徊在大街上。白天的街上果然有很多人,充满了勃勃生机。
舒服吗?赵小军常常在过程中这样问。他总是一付谦逊的样子:不舒服我就换一个姿势。
12
七岁那年我背着书包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阳光是白色的,地也被照得发白,楼群是灰黑色的,我大概也是个灰黑色的小人儿。我经过一个拐角,听见一名男子的声音:嗨,看这儿。我扭过头去,看见了它,一条白白胖胖的东西,应该是软的。我是先看见它才看见他的。他像一块摊开的布粘在墙上,他像墙面的一处阴影,没有厚度和重量,只有那东西凸出来,裸在风中。也只有那东西是白色的。这幅情景只有黑白两色,并不因为这是我的记忆。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一个男人。在此之前的男人都不能算,爸爸、哥哥、老师,对我,他们首先是一些名份。是这个靠墙而立的男人,与我有过最初的男女的交流,他对我打开了裆部。他于我完全是个陌生人。之前和之后,他跟我正常的生活都毫不相干。在他与我相遇的瞬间,我们确实发生了某种联系,一种平等自由随意的联系。他礼貌地轻问一声:嗨,看这儿;而我完全可以不看。不和陌生人说话,这是每个妈妈对女儿的教导。但我扭过头去,一眼先看到了它。
我后来仿佛总是从高处俯视那天的情景。正午时分,阳光的重压下,我那么地小,小成一团,被钉在地上,连影子都没有。几秒钟的沉寂。然后我拔腿就跑,大书包在我的背上一颠一颠的,打得我生疼。男人依旧靠着墙,它依旧裸在风中,太阳一言不发。
在我七岁的时候,我的目光成为一个女人,给靠墙的男人一次满足。他则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男人,他一下就亮出了男人的实质:陌生、阳具、靠墙而立。
现在,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今天早上我想起我的年纪,觉得时间是靠不住的。应该说我七岁那年就长大成人了,或者七岁的我才刚刚出生。今天是星期天。我刚才醒来,一直躺在枕头上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吊灯里面的灯泡是节能型的,外观金光闪闪,缀着五彩的玻璃珠子。我第一天在这张床上醒来就看见了它,我今后的每一次醒来都将继续看见它,这灯会不会有一天掉下来,把我砸死在这张床上。记得某家皇家剧院的水晶吊灯就砸死过几个贵族,为什么我头顶上这盏农民吊灯就不能砸砸我呢?我那时身边会躺着冯城吗?我们会不会搂在一起,被房东齐大叔的吊灯砸得鲜血淋漓?
冯城醒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大街上游荡。我知道冯城会一把把窗帘拉开,没准儿还哼一句小调,趿着拖鞋,慢吞吞地去卫生间。这些我闭着眼睛就知道。水在抽水马桶里轰咙咙地旋转,拖鞋叭叽穿过客厅,去往厨房。流水哗哗地冲撞着水壶,持续十几秒。停了,几个水滴从笼头缓缓落下,溅在水池光滑的池面,玲珑作响。呲地一声一根火柴划着了,轻微地砰地一下点燃了火。水壶咣地一声坐在蓝色火苗上。拖鞋转回到客厅。CD机壳弹出来又弹进去。片刻,音乐响起,大多是很吵闹的音乐。即使音乐声很大,我还是知道,冯城会坐在沙发上,点一根烟。
我是在公共汽车站台给赵小军打电话的。当时我本想坐一圈公共汽车。曾经有一个晚上,当我还可以被称做少女的时候,我走在长安街上,随便跳上了一辆车。全长安街的风越过肮脏的敞开的车窗涌进来。今天我想重蹈覆辙,没料到坐车的人那么多,和多年前的白天一样拥挤。一对少男少女拼命地往上挤,少男的手托住少女的腰。少女先登上车门,少男的手改托住少女的臀。我看着他们双双上车。我看着车慢悠悠远去。我拨通了赵小军的电话。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一个姿势。
今天不是我们约好的时间,也是我第一次主动给他打电话。赵小军冲了两杯咖啡,给我点了一根烟。我们面对面坐着。他说,我没想到你会来电话,我正想找你呢。我像往常一样文明而友好地问,找我做什么。他忽然叹气了。我说工作很忙吧。他说不是,你不觉得我们该谈谈吗?谈什么?我喜欢你。我一直想跟你说,前一阵我和我老婆一直吵架…
这是我们第一次提到他妻子,我的老同学。照片上她笑得甜美而端庄,凝望着我们。
哦,我像苦情戏的女主角,喝了口咖啡,现在你们和好了。
不不,他急急地抬起头,一贯的礼貌谦逊消失无综: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总是没机会说,我们每次见面那么短。我这几天想过了,我根本就不爱她,跟她结婚是个错误。我要离婚。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
从赵小军家出来已是黄昏时分。我们没有做爱,我听他表白了一阵就拿起包坚持走了。他的表白让我觉得虚无极了。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一切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我重新回到了大街上,没什么事情可做。人都纷纷走光了,原来大街上并没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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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尹丽川,1973年生于重庆,祖籍江苏,自由作家、诗人。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及法国ESEC电影学校。出版有小说、诗歌合集《再舒服一些》。作品发表于《天涯》、《芙蓉》、《现场》、《北京文学》等,为70年代作家代言人。后于2006年拍摄导演处女作《公园》,进入导演领域,该片在刚刚结束的大学生电影节上获得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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