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維民:論藝術治療對於療癒創傷之可行性

大雄
2007-08-26 15:24:22  来自: 大雄(http://www.douban.com/host/scu)

一、前言

什麼是「創傷(trauma)」呢?按照一般心理學的認定,創傷的形成是一種心理病理現象,似乎是一件無須過多解釋的事,不過我相信我們應可更深入地探討創傷的意義。Bettelheim(1979)就指出,創傷的概念強調個人在生活週期裡所建立的目標與理想的徹底崩解,同時在這般狀態下伴隨著個人認同持續的毀滅性衝擊,並影響其家庭與社會關係。在心理學的研究中,一般常以「後創傷壓力症候群」(簡稱為PTSD)來描述人受到災難或重大打擊後的身心反應現象。PTSD是介於「心智」(psyche)與「身體」(soma)的複雜現象,80年代創傷事件主要指稱戰爭或集中營,但創傷事件是複雜廣泛的,舉凡戰爭、人為暴力攻擊、監禁或天然災害都在其中之列。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簡稱DSM-Ⅲ)(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1980)將這樣的違常現象界定為個體「經歷到一種心理意義的事件,但這通常是超乎人類日常經驗範圍的事件。」但是90年代中,社會心理學家已經認為創傷往往不只是個人事件,也是人際與社會解離失序及重建關係的現象。Kleber(1995)指出,創傷是超越個人層次的,創傷同時是在社會與文化脈絡裡展現其意義,因此藉由公共的形式構築共同體意識,並建構集體記憶是探究創傷意涵的重要環節。

在上面的回顧中,無論是將創傷放在個人層面亦或是社會層面,一般都假設了創傷是一種心理狀態,是可以療癒的。當然也有持反對意見的,如Summerfield(1997)以戰爭的人為災害為例,認為「創傷」一詞只是西方文化下的普遍概念對非西方國家人民心靈的殖民狀態,所以他指出「後創傷壓力症候群」是一種隱喻而非具意義性的實體(more metaphor than meaningful entity),故Summerfield認為戰爭所帶來的問題是社會建構 (social fabric)的崩解與貧窮化的再現所致,根本不是什麼心理諮商可以解決的。

基本上,我不打算處理何謂創傷;但是從國外創傷研究的簡單歷史回顧中,發現到一個簡單的思維脈絡:創傷的災難意義對於個人而言是一種「斷裂」--不論是「社會聯繫的斷裂」抑或是「個人生命記憶程的斷裂」,而恢復則代表一種「重構」或「連結」。因此,我將以此脈絡作進路來探討另一種心靈治療對於「創傷恢復」的可行性,那就是「藝術治療」。事實上,這想法是我在閱讀了Judith Lewis Herman的《創傷與恢復(Trauma and Recovery)》(1992)與Dr. Shaun McNiff的《藝術治療(Art as Medicine)》(1992)後所激盪出來的[1],因此可謂是兩本書的自行對話。在此要強調的是,連我也不知道本文將會如何發展,因此不完備之處必定是處處可見,盼請各位批評指正。

二、創傷與記憶

Judith Lewis Herman在《創傷與恢復》(1995)一書中提到:「一般人對於暴行的正常反應,是將它們從意識中驅離。」她同時接著說:「產生自我洞察的重要時刻,就是當潛抑的想法、感情和記憶浮現到意識層面的時候。」(楊大和譯,1995,頁9)或許有的人會說那是「失落的記憶」。但是事實上,我們或許能自我轉變以適應一般性的刺激;但是創傷是我們無法轉換的,我們會將之整個壓入潛意識之中,或在其外包裹上與連續性記憶格格不入的包裝--是獨立於現在與過去自我的經驗之外,以致於產生「斷裂」。王敬弘神父(1980,頁9)便指出「心靈創是藉著記憶的方式存留在一個人之內,因此人用什麼方法和態度來處理這些心靈受傷的記憶,也就決定了這些心靈創傷對他產生的影響」。Lindy(1996)以心理分析的治療觀點認為,創傷治療的藝術在於使個體明瞭何時開始尋找生活歷經創傷後遺失的片斷,進而能對創傷記憶拼湊完整且可以理解的圖像,促使倖存者可以涵納與瞭解失落的意義。

所有的心理學家都承認,創傷的結果不會被時間沖淡,它也許會癒合結痂,但是永不會消失。在創傷事件過了許久之後,受創者仍會重溫該事件,就算再如何遺忘,這些記憶仍舊會以不同的型態提醒受創者:如惡夢、不自覺的小動作等等。當然,創傷之稱為「記憶」與一般的記憶是有不同的,首先,它不像一般記憶是「線性流動」的,而是「固著凍結」的;受創者無法正確回憶或敘述完整情節,但卻能極度敏感地注意片段的感覺與照片式的影像。Herman認為創傷記憶是由於生理組織的變化而產生的[2],受創者不只在思想與夢境中重溫創傷時刻,也會在行動中重現--無論是有意的或是無意的。但是麻煩的是受創者常會以偽裝的方式或只能片段敘述的方式重演創傷情境的某種層面,甚至渾然不知自己在作什麼。做為心理治療師,Herman認為重要的工作是「如何補綴其(創傷倖存者)經驗片段、重建故事全貌、依據過去事件來尋找現有症狀的意義」。(1995,頁9~10)

無疑的,在療癒創傷的過程中,「承認」並「分享」是具有關鍵的重要性的,但是卻也是非常困難的。就如同我之前所提到,創傷記憶已經被受創者整個壓入潛意識之中,或包裹上與連續性記憶格格不入的包裝,受創者基本上難以正確而完整地重構這個經驗。Herman強調在「恢復」的過程中,「重述創傷故事」可以轉變創傷的記憶,使得它可以統整到倖存者的生命故事之中。但是她同時也極度強調「安全感」與「清楚的目標」,治療者與倖存者必須「慢慢地」、「兢兢業業地」進行揭露的工作,而且主動權是必須掌握在倖存者手中。

在電影「老大靠邊站」中,克里斯多夫飾演的心理醫生與勞勃狄尼洛飾演的黑幫老大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有趣卻饒富意義的模式。勞勃狄尼洛因目擊同為黑幫大哥的父親被殺而不願重述這段歷史,壓抑的結果以致於自己無法再舉槍,因而求助於心理醫生克力斯多夫。在相處的過程裡面克力斯多夫一直協助他尋找問題的癥結,當他發現原因後,便要勞勃狄尼洛自己說出當時的過程與感受。而當這位黑幫老大克服了這段記憶之後,性格與價值觀完全改變,放棄了黑幫的生涯而重拾家庭的溫暖。在劇中,「夢」是相當重要的關鍵,它是導引克里斯多夫思考的重要線索:不光是勞勃狄尼洛所作的夢,也包括了克里斯多夫自己在聽了勞勃狄尼洛的夢之後所作的夢,這裡面都充滿了隱喻與圖像。

個人對創傷述說的形式,有時常常是通過隱喻式(metaphor)的思考方式浮現,Ricoeur論稱,「隱喻是一種修辭歷程。透過這個歷程,言說釋放了力量,以致於某些故事得以再重新描述真實。」(Ricoeur,1977)創傷經驗使得知覺性與塑像性的主要記憶模式取代了語言的記憶,因此,要使受創者透露出潛意識中的記憶,而將之形諸語言(這是Herman相當堅持的),可能就必須採取與圖像性的表達模式並由受創者自己加以賦義了。

三、藝術治療的基本理論--以美術治療為例

「藝術治療」作為一個被獨立討論的醫療方法,大概是最近這個世紀的事情。Prinzhorn(1922)認為精神病患自發的美術作品說明了人人皆有其創作慾望,所以他相信患者的美術是一種自然療法,可有效地矯正精神分裂的崩潰與疏離感。當靈魂失落的時候,美術便會自發地給予協助;當靈魂沮喪、孤立、發狂及異常煩亂時,美術的形象便會顯現。靈魂中的「本能真我」便是具有自我醫治的驅力與能力!

雖然「藝術治療」概念在廿世紀才被提出,但是以「藝術」作為醫療手段的歷史,卻可溯源至最早期的「薩滿教」的「巫醫」傳統。巫醫藉著作為「儀式」的藝術表現--擊鼓、舞蹈動作、運用畫像及物品、服飾、面具等等--來尋找被誘拐或迷失的靈魂,把靈魂還給病人。Dr. Shaun McNiff便認為「畫像與美術的歷程是薩滿教巫醫和服務的精靈,幫助人們收回失落的靈魂」。(McNiff,1999,頁28)由此,我們可以嗅出「藝術治療」本身便具有很強的「宗教性格」。

讓我們回到「藝術治療」的一些基本概念上來。藝術治療強調「想像的創作」,因為「創造力的表現是靈魂自發且無意識的努力藉以自行治療」(McNiff,1999,頁25)。藝術治療要求「自發地」、「自由地」表現自己的藝術--這是這種治療法的根本原理,這似乎與達達超現實主義的想法不謀而合。在自發且自由的藝術作品中,將表現出屬於它自己的生命。似乎有人這麼說過:「許多的藝術家創作時都不是處於『完滿』的狀態,甚至是處於『病態』、『精神分裂』的狀態。」「藝術治療」強調靈魂是「運動、歷程、創造、相互作用與持續的運行」。換句話說,當靈魂失落時,便會產生「僵化」、「阻塞」、「固著作用」。因此,在進行藝術創作時,要繼續注意著這個表現的「媒介」--繼續注意聲音、姿態、身體動作、感覺、環境及其他藝術形式的諸方面,就美術醫療而言,便是繼續注意畫像,並在其表面與細節中發現「深奧」。在繪畫中,靈魂悄悄出現在作品中,它述說著自己的故事,而且相對地影響了創作者。所以不要過度思索未來的「終極形象」而疏離眼前的作品,要對當下創作的作品及其環境採取「開放」的態度。藝術乃是藉著順應靈魂的活動與微妙的心靈感應來減輕痛苦。在創作過程中,靈魂最深處的「守護神」--心靈獨特的感受性,或稱為「天生的表現風格」--會浮現,而在團體能量之中壯大。

在完成藝術創作之後,接下來便是作品的詮釋。一般而言是採「團體的交談冥想」--亦即團體冥想,彼此說話,並且與作品本身交談,藉以沈思作品。「美術的歷程並非合乎邏輯地分析症狀以及將症狀歸納為一連串合理的原因,反而是改變腳本,故事完全重講而且再度開始,或者以美學的冥想取代強迫觀念」。(McNiff,1999,頁88)以美術治療為例,透過畫像,患者開始講述其創作的故事--他們面臨的障礙、他們解決或未解決的問題、意想不到的事件,講故事等於靈魂的語言,藉著說故事患者可以用更副情感的洞察力與視覺準確性來看畫像。在團體中,人們輪流講述創作歷程的故事,因而增加此步驟的儀式性格,同時領導者必須讓此互動儀式保持清楚、一貫且安全。而團體中的其他成員也在作畫者敘述完之後開始不斷地彼此回應--不過領導者必須促使回應的意見聚焦於畫像以及作畫者本身明確的特徵上。領導者此時要照管團體、畫像與環境:圖畫被展示、故事被敘述、團體給予回應、確定每個人都會輪到且都有一樣的機會,當患者明白他將能說出其故事時,他亦會在別人敘述故事時支持他們。

在「藝術治療」之中,更重要的不是討論作品,而是與作品交談,其依據是「在於承認在充滿互動及多重觀點的世界裡,圖畫具有獨立自主的生命」。(McNiff,1999,頁151)藝術的形象從未被固定,無法以絕對的形式被描述。James Hillman提出「個人需與出現的形象合作,讓該形象走向自己,而非自己走向它。而當人用想像的頭腦開始和圖畫說話時,圖畫變成另一個「他者」,而動態與無拘無束的風格便會浮現。」(Hillman,1983,pp78~79)這個過程酷似早期精神分析的「自由聯想法」,使「潛意識」的表達能夠迴避「意識」的想法,在自由且自發的表達中,以往習慣與模式的抑制將會消失--有時連說話者都感到意外。在對話中,「言詞對圖畫發揮協助者間同伴的天使功能,……對談不僅在說話者與傾聽者之間繼續,也在言詞與圖畫之間進行,這是『無限串連工作組』」。(Hillman,1985,pp177)當然,此種對談需要指導與支持,因為與畫像對談不屬於慣常的會話模式,而令創作者感到退縮。領導者必須鼓勵創作者對畫像說話並對它發問,此時「表達」被轉換成傾聽與回應,而其他成員也將加入此種對話之中,漸漸地,「畫像」成為中心,創作者與其他成員可以與之對話並相互交談,進而解放心靈。

這讓我想到榮格的心理分析傳統,這個傳統一向肯定與心靈人物對話的價值。榮格遵照藝術的傳統實行「活動的想像」,鼓勵角色與畫像表明身份、陳述己見並影響它們的沈思者。Mary Watkins研究文學中的角色自發且自動地擬人化,她認為這些自主的心靈人物在與我們接觸之前便「先存在」且「有人性」。「若不容許這些角色有自主性,我只是在自我投射,使它們順應我的面貌。」(Watkins,1983,pp23~26)對談喚起畫家對畫像的存在產生移情作用。畫像也可能親切的說話,把注意力引向我們不自覺地貶抑、反個性化與解離--促使我們發掘出一些被自己埋葬的真相。

與畫像的對談是以口語的語言進行,而歷程可藉由要求參與者回想其心靈對話開始,先在冥想中與自己的畫像發問、對話,然後漸漸說出來。其間,作畫者自己發問,同時也以圖畫的代言人身份作回應,此時領導人(或幫助者)則充當伙伴兼證人的角色。作畫者應改變各種觀點來與圖畫的不同面向交談--或許是被忽略的顏色或線條,同時邀請這些部分互相說話。團體的功用便可以為對談提供多樣的觀點,協助作畫者進入圖畫的世界並全面重整其內容,而當作畫者能全面敘述其內容並綴拾其脈絡時,代表著他的生命整體正在不斷慢慢地修復之中。當然,這可能需要數十張、甚至數百張的圖畫方能達成。

四、藝術治療與創傷的恢復

「藝術治療」在國外行之有年,而多半用於作為「心理治療」的方法。在台灣,「藝術治療」被運用在「臨終治療」與「創傷後心理失調」的層面上[3]。我要強調的是,藝術治療並不同於傳統精神醫學與心理學根據心理病理學理論來分析藝術作品,而是「我創作、我說明、我與所創作的東西對話並聆聽它」,在療癒的過程中,作品將成為「靈魂轉生」之顯露而告訴我它的奧秘。而這個奧秘可能就是曾受創傷的自我所必須面對卻不願面對的那個「失落的記憶」。Judith L. Herman也承認繪畫作為重建故事的重要性:

「當故事最不可承受的時刻迫近,病患會愈來愈難以使用言詞來表達。有時候,病患會自動轉換為非語文的表達方式,例如繪畫。如果創傷記憶有『圖像性』的視覺特性,那麼繪畫可能是呈現這些『無法抹滅的印象』最有效、最原始的方法。」(Herman,1995,頁230)

在此,我盼望能比較Herman與McNiff所提出論點的異同,來作為論述「藝術治療對療癒創傷之可行性」的基礎。

(一)「藝術治療」與「創傷恢復」之相同點

1.都需要訴諸語言--強調「說故事」之必要性

如我之前所言,Herman堅持必須要以語言的形式使受創者透露出潛意識中的記憶。Susan Brison也認為人有三個自我:「靈肉合一的自我」(The Embodied Self)、「故事性的自我」(The Narrative Self)、以及「自主性的自我」(The Autonomous Self)。在「故事性的自我」中,人是一個連續不斷的故事,過去的經驗加上現在的環境,使人得以對未來產生期盼。但是創傷打斷了其中的過程,使得時間中斷了,人的整合出現了問題,以致於無法盼望,因此必須重新以語言述說故事,重建自己的歷史。「重述創傷故事」可以轉變創傷的記憶,當故事重新被述說時,等於被重新賦義了,它變成了一個「新故事」重述的故事與原先的經歷相比,就好像「迦南地」與「埃及」一般。而「藝術治療」同樣也強調說故事--創作歷程的故事、圖畫本身的故事,甚至要求與圖畫對談。這代表了兩者都必須訴諸語言,而且強調「詩意的」、「隱喻的」語言在重述故事時的必要性[4]。

當然,「藝術治療」所說的故事與重述創傷故事還是有所不同。前者常具有虛構杜撰的成分,而後者則是回憶過去經驗;前者是為提供材料、賜予靈感,而後者則同時必須解答受創者的價值困惑與道德困境。

2.具有「圖像」的性格

藝術治療本身具有「圖像」的性格是無庸置疑的,而在一般轉換創傷回憶的方法--無論是「洪水法(flooding)」或「見證法」,也都隱含有「圖像」的成分。在「洪水法」中,病患與治療者所準備的描述創傷狀況包含「背景」、「事實」、「情感」與「意義」四元素的書面「腳本」--往往不只一個「腳本」--就等於是「圖像」一般,在朗誦腳本的過程中,呈現在病患腦中的,是一幕幕鮮明的記憶;而「見證法」則是病患將片段的回憶插入連貫的證言之中--這往往需要十到十二次的會診才可能完成,代表需要數十次的嘗試,才能將難解的拼圖拼湊起來一般。在轉換創傷回憶的過程中,首先將輪廓排出來,接著從許多不同的角度檢視新訊息碎片與整體的關係,當某些原來「固著」的片段突然湊在一塊、圖畫的一部份變得清楚時,生命的記憶便又完全整合而開始重新流動了。

3.都在追尋那在潛意識中「失落的片段」

無論是藝術治療或是一般創傷復原的方法,都要求能尋獲那被壓抑制潛意識中的那「失落的片段」。Herman喜歡用「揭露」、「喚起記憶」來說明復原的重要工作,這就好像在一間充滿塵埃的房間中尋找一部連續劇中遺失的某一張底片;或是好像在滿桌散亂的膠片中,重新找到其次序並加以編碼。這在McNiff的書中一樣看得出來,他強調藝術作品就是靈魂的再現,從其中我們可以看到「守護神」,這種情形在創作者與創作品對話時尤其明顯。就如同我之前所說的,在對話的過程中,畫像也可能親切的說話,把注意力引向我們不自覺地貶抑、反個性化與解離--促使我們發掘出一些被自己埋葬的真相。他認為「痛苦及難堪的經驗通常是美術治療的基本成分,美術治療把刺激物、焦慮及哀傷轉化成肯定生命的作品,藉此使受苦者平靜下來」。(McNiff,1999,頁163)一般的理智思維是難以探觸意識之外的部分,反而以「感受」、「情感地傾吐」更能有效地展現那有意壓抑的記憶。

4.都需要安全的環境與團體之支持--具有「儀式」的性格

「藝術治療」與「創傷恢復」的一個重要相同特色,是兩者都強調「安全的互動模式」,這代表兩者都需要「安全的環境」與「團體的互動」。在藝術治療的過程中,一般都是採取「團體冥想」,McNiff論及他的美術治療工作通常是在團體工作是中進行。在團體中,每個人都畫圖並輪流講述創作的故事,都同樣與自己以及他人的圖像對話並彼此交談,這些相同的動作增強這個步驟的「儀式性格」。在這個治療小組之中,領導人必須充當整個歷程的指導者與保護者,確保這個環境能給成員們自由,同時注意過程中時間節奏的掌握、成員的敏感性、回應內容的準確性與真誠度。[5]

而在創傷治療的一般性復原進程中,第一步驟就是建立倖存者的安全感(Herman,1995)--或是「安定」(賈內,1889;普南,1989)、「信任」(史柯費爾,1985)。因為安全感若不足,其他的治療工作就不會成功。因此治療者必須先讓倖存者恢復其生理規律,然後再建立其安全的庇護所。同時在病患發展了自我關懷能力後,可以進入到「倖存者團體」之中。在具有類似經驗成員所組成的團體中,可以使倖存者覺得其社會聯繫恢復了,同時發現自己並不孤單。而在團體中發展出凝聚力和親密性時,便開始了「模仿過程」而產生「適應性螺旋」(adaptive spiral)--倖存者對別人所付出的同情與愛,會互動地回饋到自己身上。同時團體也可賦予集體的權力。Herman基本上相當肯定團體的功能,甚至連在建立安全感的階段都認為可以建立所謂「安全感團體」。(Herman,1995,頁284~287)而在團體中,常會發展出分享個人哀悼的一種「莊重儀式」或紀念物,這種情形常能在「創傷經驗團體」中產生。[6]在這團體中,所有人可能會形成某種共同的動作或行為程序--例如簽署文件、說出自我證言或一同禱告--作為統整終結的工作。這種高度結構、正式和儀式化的投射工作,都可在許多創傷團體中見到。

(二)「藝術治療」作為「創傷恢復」之優越性

探索了這麼多,到底「藝術治療」作為「創傷恢復」的方法是否真的具有其優越性?我將從一般「創傷恢復」的方法中有所礙難的部分,來探討「藝術治療」是否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

在讓創傷者復原的一般療癒過程中,首要的便是建立安全感的部分。但是,這個部分的工作卻是艱辛和嚴苛的,而其中主要的癥結之一,便在於創傷者對於治療者的不信任,或是治療者缺乏時間或耐性完整評估病患現有的狀況。在這時,「藝術治療」可以在創傷者與治療者之間加入「媒介」--受創者的作品,這將使得受創者更早解除對治療者的武裝。同時,由於創傷剝奪了受害者的權力和控制感,而對自己作品的「創造力」與「支配」將可以有效地程度上恢復受害者的自信與權力,這是建立安全感很重要的原則。當然,建立安全的環境仍是需要的,然而安全的基礎並不在於加害者的保證上,而在於受害者自我保護的認知上,而這樣的認知在於他察覺到自己仍有自我控制、自我選擇的權力與自由。換句話說,對於自由意識的培養是重建安全感中緊要的工作,「藝術創作與對話」恰能有助於自由意識的培養。

其次,在重建創傷故事中,有時即使在仔細而艱辛地誘發轉變的意識狀態並加以探索之後,故事中失憶的鴻溝依然存在,Herman因此認為此時可以明智地使用催眠治療、密集團體治療、心理劇、或如「鈉阿密妥鹽」藥劑等方法。(Herman,1995,頁241~242)這些方法不外是想讓病患更加放鬆,從而誘發其揭露自我潛意識。而「藝術治療」基本上認同「重述」是使個體重構整編自我的生活經驗,打造自我新意義的創傷轉化之道。但是藝術由於其間接傳遞信息的特色使得它可以越過「理智與情感的阻礙」而進入到人的內心重新去面對當時的景況,而且相對於文字而言,由於語言文字的使用者與接受者都具有其基本的意識型態,難以在交談中形成一個「理想的溝通情境」而造成誤會;藝術的「譬喻」特性可以繞過理智的阻礙而憾動人的心靈深處對真理的渴望。因此,一方面藝術的創作與欣賞的確可以有效撫慰或放鬆患者;一方面藝術所代表的譬喻語言可以藉由心靈經驗--來自於其他經驗的分析與重構--的比擬、再經驗,更新活化我們的經驗面向,注入經驗新意義。

創傷恢復的第三階段典型象徵是「與自己和解」並「找回自己」。當在安全感的環境中,獲得團體的支持,並重述其創傷故事而從中體會新意義之後,創傷者必須積極運用想像力、幻想的能力以再造一個理想的自我。因著創傷,受創者的幻想生活受到創傷的支配,其想像力也受到無助感和徒然所限制;而今要他們重拾其想像力,一開始可能會抗拒,而接下去可能又會沈溺在幻想之中而無法自律。因此,「想像力的重建」以及「自律的適當加入」成為另一個問題。而「藝術治療」的整個過程之中,無論是藝術創作、敘述創作故事以及與作品對話,無不是在使用想像力。在作品中,作畫者靈魂悄悄地出現;在敘述故事中,作品與環境相互連結;在對談中,作畫者與自己的靈魂面對面地彼此溝通。而這些,若沒有想像力則完全無法成功。而事實上,沒有比藝術更能激發想像力的媒介。同時,要形成一個藝術作品必須有次序地運用藝術材料,在敘述故事時必須傾聽與接納別人的回應,在對話時必須學著尊重作品,這些都是自律能力最好的養成。當作畫者與作品中的「真我」對談時,便是一種「和解」的歷程--越深入瞭解作品,就越深入瞭解自己;越能接受作品,就代表漸漸地找回了自己。

當然,「藝術治療」作為創傷恢復的方法亦有其限制。首先,藝術治療師可能必須同時受過程度上專業的藝術訓練以及心理治療訓練。他們可能必須嫻熟基本的藝術表現技巧與諮商原則,而這對一個人而言是相當困難的。因此,較為可能的方式是「團隊醫療」模式,亦即將藝術醫療放入創傷醫療的體系之中--當然,這仍要克服傳統精神醫學對於藝術治療的不理解與基礎理論差異的溝通。其次,就算是藝術治療也是必須加入「語言」的媒介,而這就多了一層中介。相較於直接以語言陳述自己的創傷故事,對於藝術符號的認知就多了一層「解讀」的程序--這也許會使作品本身更具多樣性而導引出創作者忽略了的意象;也可能因為解讀錯誤而造成患者新的症狀與困擾。就算是創作者自己的陳述,對於藝術符號模擬兩可的認知也會增加治療成效上的不確定性。

五、結論

前陣子閱讀了David A. Seamands牧師所寫的《傷癒》(Healing for Damaged Emotions)一書,裡面也提到了「自我畫像」概念,人們從生活中其他人的反應中看到自己,別人不正確的看法也許會扭曲自己對自我的認識,所以重建「自我畫像」是自我療癒的重要步驟。(Seamands,王環苓,1988)這意味著作為宗教上的「記憶治療」[7]與「藝術治療」可能也有相通之處:「媒介」、「宗教性儀式」、「記憶的圖像」、「想像」(Sanford,1976)等等。不過這可能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題了。

我之所以對於藝術治療產生興趣,一方面是自小學習音樂,感受到當沮喪時音樂對我的撫慰功能,而且有時候藉由無意識的抒發與創作可以讓我對事物產生某些新想法。這種體驗在我於1999年參加在花蓮慈濟醫院所舉行的「臨終藝術治療研討會」時,藉著呂素貞女士的說明得到了某些證實,她定義「藝術治療」(Art Therapy)有兩個層次:一是「art as therapy」--主要的治療歷程是在於創作的過程中,當一個人在完全投入創作時,會自然產生一種身心靈的統整作用,從而得到昇華;另一個是「art psychotherapy」--藝術創作的治療性除了創作過程之外,更在於對作品的詮釋與探討,作品是從潛意識流露出來的象徵性符號,必須透過語言的表白與詮釋才能解讀,從而得到察覺、領悟與治療。

這是個粗淺的探索,在創傷療癒與藝術治療的領域中我都是個新入門者,但是直覺上卻認為兩者應有結合之處,而且必能發展出具有真正效用的醫療方法。相信這應該可作為自己繼續努力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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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創傷與恢復(Trauma and Recovery)》中文版是由楊大和譯,1995年由時報出版公司出版;《藝術治療(Art as Medicine)》中文版是由許邏灣譯,1999年由新路出版社出版。在本文中,當引用到此兩本書時,我所使用的都是中文版的出版年與頁碼。

[2] Judith Lewis Herman認為創傷經驗之所以匯聚即在某個特殊的景象,或許是由於中樞神經系統的變化產生的。「當大量的腎上腺素和其他因應壓力的賀爾蒙在體內循環時,記憶的痕跡是深烙的」。她又舉精神學家Bessel van der Kolk的研究,認為在創傷經驗時,「交感神經在極度亢奮的狀態下,語言的記憶是不活躍的,而中樞神經系統會回復到我們早期生命中知覺性與塑像性的主要記憶模式」。見《創傷與恢復》,頁55。

[3] 我曾在1999年12月4日參加在花蓮慈濟醫院所舉行的「臨終藝術治療研討會」。會中主講人呂素貞女士曾提到在台灣,藝術治療已普遍運用在「安寧療護」中;至於在「創傷後心理失調」的運用,主要是從「921震災」後才真正開始,尚未普遍。

[4] 「故事」在療癒過程中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本身便具有「隱喻」的性格。而透過這個歷程,言說釋放了力量,以致於某些故事得以再重新描述真實。「隱喻」同時具有知識創造的功能,而且可以收斂我們思考。隱喻式的象徵意義,或許就在於使我們重新記得那些曾經存在的、被遺忘的生活世界。因之,隱喻之所以具有意義,在於它可以藉由其他經驗的比擬、再經驗,更新活化我們的經驗面向,注入經驗新意義。

[5] McNiff強調在小組中,當別人在展示作品並述說心靈故事時,他們絕不與團體、別人或領導者討論自己的問題,不提出該畫者曾過令他煩惱的事情,不發問如何在別的情境中運用此技巧,不質疑此方法的價值,不提議畫者可以改善圖畫的方法。見《藝術治療》,頁149。

[6] 所謂「安全感團體」與「創傷經驗團體」的主要不同處在於前者較為彈性與開放,是屬於高度認知性與教育性的,而非探索性的。在此團體中,成員可以公開交換創傷訊息、分享自我照顧與自我保護的策略,此時並不需要強烈凝聚力,成員對參與聚會並無強制性義務;而「創傷經驗團體」則有嚴格的界線,因為這是屬於哀悼記憶的階段,所以成員們很快會依附於他人,倚賴其他成員的出現。此團體有時間限制並固定成員,成員對每次聚會都有計畫,任何成員的離開、甚或短暫的缺席都會對團體產生高度的破壞性。詳見《創傷與恢復》,頁284~290。

[7] 「記憶治療」就我所知是流行於基督宗教教牧諮商的一個心靈治療法。基本上,是找尋在生命中的痛苦或創傷記憶,藉助聖靈的幫助與信仰的力量--誠實地交託、禱告、重新決志等等儀式--來重建記憶並得到醫治。我所閱讀過的相關資料有Ted Dobson所著 How to Pray for Spiritual Growth, Paulist, N.Y., 1982;還有Barbara Shlemon所寫的Healing the Hidden Self, Ave Maria, Notre Dame, 1982.而中文資料則可見David A. Seamands著,王環苓譯,《傷癒》(Healing for Damaged Emotions),(台北:中國學園傳道會,1988);以及Dennis Linn & Matthew Linn合著,方林偉譯,《記憶治療--心靈治療的禱告》(Healing of Memories),(香港:基道,1998),另外王敬弘神父所著《心靈的治癒》,(台北:光啟,1980)也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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