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书瘾君子,作者,汤姆拉伯,陈建铭 译

魁魁格

2007-06-01 21:51:01 来自: 魁魁格

《嗜书瘾君子》:借书学问大

○[美]汤姆·拉伯 著 陈建铭 译

世间有两种嗜书瘾君子:一种肯把书借给别人,另一种宁死也不。
对于不存一己之私、将每本书视为公共财产的前者,我们由衷感佩。其大公无私、民胞物与的胸襟,以及对人性本善的坚持信仰,值得吾辈大加颂赞。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诟病其天真烂漫。因为,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书一旦外借,鲜有回得来。
一个英国作家曾写过一名财大气粗的藏书家的故事:话说某日他向来访的宾客展示其傲人的藏书,客人开口问道:“您可愿出借藏书?”那位高雅之士答道:“绝不,只有傻瓜才会借书给别人。”说完,他扬手往偌大的藏书室一挥,补上一句:“这里头所有的书,全是从一群傻瓜那儿借来的。”
霍尔布鲁克·杰克逊说得好:“傻子手上留不住书。”要是将自己的大方建立在其他爱书人的需索上,拿咱们丰沛的情感去喂哺别人的兴趣,那么,我们合该下十八层地狱。把书借给别人,无异于向那本书说“拜拜”。
虽说等到咱们下了十八层地狱,再回头把一切责任推给跟我们借书的人,怪大家全没安好心眼、满肚子坏水、鬼主意,说什么“不要脸的人渣只会动歪脑筋拐走别人的书!”倒很便宜省事。可是,这样子对于那些向别人借书的人,实在太过严苛,同时也会骂到咱们自己头上。一切反求诸己。看看你的书架上头,是否有哪本或甚至好几本别人的书,跟你自己的书混在一起?被我说中了吧。
在爱书生涯之中的某个时刻,你或许曾经向别人借过一本书。或许你一带回家,便将它与你自己的书分开摆放,还特别在上头做了记号。但是,事情接二连三,接踵而至;其他“更迫切、更诱人”的书纷纷冒了出来,日子拖得越来越长,书自然也越买越多,而那本借来的书,很可能就这么着和你的书籍逐渐混在一起。它钻进你的书堆,和其他成千上百本书水乳交融、难分难舍,长此以往,你已经认为那简直就成了你自己的书了。
瘾君子频频光顾友人的书房,总会贼兮兮地在书架上搜寻眼熟的书,抽出来一看,果然发现自己的名字赫然就在扉页上头。朋友眼见形迹败露,不甚高明的一贯说辞都是:“喔,那是你的书吗?我都忘了哩。”我们抬起头,不可置信地望着那位借书人,仿佛他(或她)刚刚引用圣经经文为易装癖辩解。可是,稍稍回头一想:咱们的书房,不也经常上演相同戏吗?
当然,此处完全无意为真正的窃书贼开脱。所谓窃书贼,乃为数甚伙、卑鄙下流、蓄意以各种偷拐抢骗手段,遂行非法窃据他人书籍的族类。自古以来,窃书狂故事尽是血泪斑斑。一位名叫帕西欧内的18世纪教廷使节,频繁进出各国修道院的藏书库,每回从书库出来时,照例“全身臃肿,活像灌饱的香肠,实乃长长的道袍底下全塞满了书”。另一名大主教的招数更绝:当他奉派出国进行重要的考察任务,便把自己关进书库,然后将里头的珍本善本一本接一本丢出窗外,由等候接应的小厮一一捡拾。还有某些包藏祸心的官吏们,则专从驻地图书馆窃取手稿,更不辞辛劳誊写抄本,再依原样装订成册、放回原位以遮掩犯行。
历史的教训是:假如有哪位仁兄、仁姊,执意罔顾咱们兢兢业业的防范措施,硬要把歪脑筋动到咱们的书上的话,即使再怎么挖空心思、机关算尽,一切防堵措施亦将付诸流水。
让外借的书顺利归来,有个釜底抽薪的办法:当然就是打一开始,就别借给人家。建立一套个人的严密规范,彻底杜绝书籍外借,不管何人来借、也不管事由、时间、地点,不论任何原因,绝不许有丝毫动摇。一旦某人看上咱们的某本书,不断死皮赖脸、苦苦纠缠、摇尾乞怜,求爷告奶地央求我们把书借给他,我们必须硬着头皮、装出一副铁石心肠才能够加以回绝。不过,咱们是有血有肉的人,就难免有人情味儿。于是我们松口答应出借那本书。当然是一时糊涂,但横竖都已经答应了。
接下来便只好建立第二道防线:作好损害控制,亦即动用一切必要手段,确保出借的每本书都能平安回到架上。兹列举六大战术:用铁链把书拴在书架上;规定借阅者必须遵守十分严苛且繁琐的借阅手续;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书上;在书本上标示只有书主本人才能识破的密码;更有格调的办法自然非藏书标签莫属;最后一招,我们不妨自行举办“良心发现周”:只要趁这段期间主动将之前借走未还的书不具名缴回,就毋须忧虑遭受惩罚或白眼对待。
因为漫漫人生当中,难免会碰到如此这般莫可奈何的窘境:几本借来的书,因逾期太久以致迟迟不便归还。这种情形在图书馆的书籍身上屡见不鲜,不时能听到有人如是说:“这本书叫我从何还起?都已经逾期六年了!”而从朋友那儿借来的书更是时有所闻。毕竟,拿着那本书——呃,就说借来至今已逾十二年好了,走到朋友面前,这个行动所带来的痛苦与难堪,实在太过于剧烈,像咱们这么老实的人自然无法承受,还不如索性巴望书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来得比较容易面对。


(摘自《嗜书瘾君子》上海人民出版社)

原帖链接:http://hi.baidu.com/tbgz/blog/item/271d7122631bb7a54623e83a.html

  • 凝风

    2007-06-05 13:29:57 凝风

    陈建铭是翻译《查令十字街84号》的那个吧,还是离不了书啊。

    这篇么,我是没感觉的。我不喜借书与人,同样地,也不喜欢向人借书。无他,书于我,是专一的占有,一切从鸿蒙初辟开始,从别人处拿来的,那算什么呢?在书上,我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拥护者呢。

  • 魁魁格

    2007-06-06 22:19:10 魁魁格

    书斋·书灾


    余光中


    物以类聚,我的朋友大半也是书呆子。很少有朋友约我去户外恋爱春天。大半的时间,我总是与书为伍。大半的时间,总是把自己关在六叠之上、四壁之中,制造氮气,做白日梦。我的书斋,既不像沃波尔中世纪的哥特式城堡那么豪华,也不像格勒布街(GrubStreet)的阁楼那么寒酸。我的藏书不多,也没有统计,大约在一千册左右。“书到用时方恨少”,花了那么多钱买书,要查点儿什么仍然不够应付。有用的时候,往往发现某本书给朋友借去了没还来。没用的时候,它们简直满坑、满谷;书架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之外,案头、椅子上、唱机上、窗台上、床上、床下,到处都是。由于为杂志写稿,也编过刊物,我的书城之中,除了居民之外,还有许多来来往往的流动户口,例如《文学杂志》、《现代文学》、《中外》、《蓝星》、《作品》、《文坛》、《自由青年》等等,自然,更有数以百计的《文星》。
      “腹有诗书气自华。”奈何那些诗书大半不在腹中,而在架上、架下、墙隅,甚至书桌脚下。我的书斋经常在闹书灾,令我的太太、岳母和擦地板的下女顾而绝望。下女每逢擦地板,总把架后或床底的书一股脑儿堆在我床上。我的岳母甚至几度提议,用秦始皇的方法来解决。有一次,在台风期间,中和乡大闹水灾,夏菁家里数千份《蓝星》随波逐流,待风息水退,乃发现地板上、厨房里、厕所中、狗屋顶,甚至院中的树上,或正或反,举目皆是《蓝星》。如果厦门街也有这么一次水灾,则在我家,水灾过后,必有更严重的书灾。
      你会说,既然怕铅字为祸,为什么不好好整理一下,使各就其位,取之即来呢?不可能,不可能!我的答复是不可能。凡有几本书的人,大概都会了解,理书是多么麻烦,同时也是多么消耗时间的一件事。对于一个书呆子,理书是带一点儿回忆的哀愁的。喏,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一九五二年四月(那时你还没有大学毕业哪!)购于台北”;那本书的封底里页,记着一个女友可爱的通信地址(现在不必记了,她的地址就是我的。可叹,可叹!这是幸福,还是迷惘?);有一本书上写着“赠余光中,一九五九年于艾奥瓦城”(作者已经死了,他巍峨的背影已步入文学史。将来,我的女儿们读文学史读到他时,有什么感觉呢);另一本书令我想起一位好朋友,他正在太平洋彼岸的一个小镇上穷泡,好久不写诗了;翻开这本红面烫金古色古香的诗集,不料一张叶脉毕呈枯脆欲断的橡树叶子,翩翩地飘落在地上。这是哪一个秋天的幽灵呢?那么多书,那么多束信,那么多叠的手稿!我来过,我爱过,我失去——该是每块墓碑上都适用的墓志铭。而这,也是每位作家整理旧书时必有的感想。谁能把自己的回忆整理清楚呢?
      何况一面理书,一面还要看书。书是看不完的,尤其是自己的藏书。谁要能把自己的藏书读完,一定成为大学者。有的人看书必借,借书必不还。有的人看书必买,买了必不看完。我属于后者。我的不少朋友属于前者。这种分类法当然纯粹是主观的。有一度,发现自己的一些好书,甚至是绝版的好书,被朋友们久借不还,甚至于久催不理,我愤怒得考虑写一篇文章,声讨这批雅贼,不,“雅盗”,因为他们的罪行是公开的。不久我就打消这念头了,因为发现自己也未能尽免“雅盗”的作风。架上正摆着的,就有几本向朋友久借未还的书——有一本论诗的大作是向淡江某同事借的,已经半年多没还了,他也没来催。当然这么短的“侨居”还不到“归化”的程度。有一本《美国文学的传统》下卷,原是朱立民先生处借来,后来他料我毫无还意,绝望了,索性声明是送给我,而且附赠了上卷。
      在十几册因久借而“归化”了的书中,大部分是台大外文系的财产。它们的“侨龄”都已逾十一年。据说系图书馆的管理员仍是当年那位女士,吓得我十年来不敢跨进她的辖区。借钱不还,是不道德的事。书也是钱买的,但在“文艺无国界”的心理下,似乎借书不还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了。
      除了久借不还的以外,还有不少书——简直有三四十册——是欠账买来的。它们都是向某家书店“买”来的,“买”是买来了,但几年来一直未曾付账。当然我也有抵押品——那家书店为我销售了百多本的《万圣节》和《钟乳石》,也始终未曾结算。不过我必须立刻声明,到目前为止,那家书店欠我的还少于我欠书店的。我想我没有记错,或者可以说,没有估计错,否则我不会一直任其发展而保持缄默。大概书店老板也以为他欠我较多,而容忍了这么久。
      除了上述两种来历不太光荣的书外,一部分的藏书是作家朋友的赠书。其中绝大多数是中文的新诗集,其次是小说、散文、批评和翻译,自然也有少数英文,乃至法文、韩文和土耳其文的著作。这些赠书当然是来历光明的,因为扉页上都有原作者或译者的亲笔题字,更加可贵。可是,坦白地说,这一类的书,我也很少全部详细拜读完毕的。我敢说,没有一位作家会把别的作家的赠书一一览尽。英国作家贝洛克(Hi-laireBelloc)有两行谐诗:
      WhenIamdead,Ihopeitmaybesaid:
      “Hissinswerescarlet, buthisbookswereread."
      勉强译成中文,就成为:
      当我死时,我希望人们会说:
      “他的罪深红,但他的书有人读过。”
      此地的read是双关的,它既是“读”的过去分词,又和“红”(red)同音,因此不可能译得传神。贝洛克的意思,无论一个人如何罪孽深重,只要他的著作真有人当回事地拜读过,也就算难能可贵了。一个人,尤其是一位作家之无法遍读他人的赠书,由此可以想见。每个月平均要收到三四十种赠书(包括刊物),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既无时间逐一拜读,也无全部拜读的欲望。事实上,太多的大作,只要一瞥封面上作者的名字,或是多么庸俗可笑的书名,你就没有胃口开卷饕餮了。世界上只有两种作家——好的和坏的。除了一些奇迹式的例外,坏的作家从来不会变成好的作家。我写上面这段话,也许会莫须有地得罪不少赠书的作家朋友。不过我可以立刻反问他们:“不要动怒。你们可以反省一下,曾经读完,甚至部分读过我的赠书没有?”我想,他们大半不敢遽作肯定的回答的。那些“难懂”的现代诗,那些“嚼饭喂人”的译诗,谁能够强人拜读呢?19世纪牛津大学教授道奇森(C.L.Dodgson,笔名LewisCarrol)曾将他著的童话小说《爱丽丝漫游奇境记》(AliceinWonderland),呈献一册给维多利亚女皇。女皇很喜欢那本书,要道奇森教授将他以后的作品见赠。不久她果然收到他的第二本大作——一本厚厚的数学论文。我想女皇该不会读完第一页的。
      第三类的书该是自己的作品了。它们包括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这些书中,有的尚存三四百册,有的仅余十数本,有的甚至已经绝版。到现在我仍清晰地记得,印第一本书时患得患失的心情。出版的那一晚,我曾经兴奋得通宵失眠,幻想着第二天那本小说该如何震撼整个文坛,如何再版三版,像拜伦那样传奇式地成名。为那本书写书评的梁实秋先生,并不那么乐观。他预计“顶多销三百本”,“你就印五百本好了”。结果我印了一千册,在半年之内销了三百四十多册。不久我因参加第一届大专毕业生的预官受训,未再继续委托书店销售。现在早给周梦蝶先生销光了。目前我业已发表而迄未印行成集的,有五种诗集,一本《现代诗选译》,一本《蔡斯德菲尔家书》,一本画家保罗·克利的评传和两种散文集。如果我不夭亡——当然,买半票,充“神童”的年代早已逝去——到五十岁时,希望自己已是拥有五十本作品(包括翻译)的作家,其中至少应有二十种诗集。对缪斯许的这个愿,恐怕是太大了一点儿。然而照目前写作的“产量”看来,打个六折,有三十本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最后一类藏书,远超过上述三类的总和。它们是我付现钞买来、积少成多的中英文书籍。惭愧得很,中文书和英文书的比例,十多年来,愈来愈悬殊了。目前大概是三比七。大多数的书呆子,既读书,亦玩书。读书是读书的内容,玩书则是玩书的外表。书确是可以“玩”的。一本印刷精美、封面华丽的书,其物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的存在。我所以买了那么多的英文书,尤其是缤纷绚烂的袖珍版丛书,对那些七色鲜明设计潇洒的封面一见倾心,往往是重大的原因。“企鹅丛书”(PenguinBooks)的典雅、“现代丛书”(ModernLibrary)的端庄、“袖珍丛书”(PocketBooks)的活泼、“人人丛书”(Everyman’sLibrary)的古拙、“花园城丛书”(GardenCityBooks)的豪华、瑞士“史基拉艺术丛书”(SkiraArtBooks)的堂皇富丽、尽善尽美……这些都是使蠹鱼们神游书斋的乐事。资深的书呆子通常有一种不可救药的毛病。他们爱坐在书桌前,并不一定要读哪一本书,或研究哪一个问题,只是喜欢这本摸摸,那本翻翻,相相封面,看看插图和目录,并且嗅嗅(尤其是新书的)怪好闻的纸香和油墨味。就这样,一个昂贵的下午用完了。
      约翰生博士曾经说,既然我们不能读完一切应读的书,则我们何不任性而读?我的读书便是如此。在大学时代,出于一种攀龙附凤、进香朝圣的心情,我曾经遵循文学史的指点,自勉自励地读完八百多页的《汤姆·琼斯》、七百页左右的《虚荣市》,甚至咬牙切齿、边读边骂地咽下了《自我主义者》。自从毕业后,这种啃劲儿愈来愈差了。到目前忙着写诗、译诗、编诗、教诗、论诗,五马分尸之余,几乎毫无时间读诗,甚至无时间读书了。架上的书,永远多于腹中的书;读完的藏书,恐怕不到十分之三。尽管如此,“玩”书的毛病始终没有痊愈。由于常“玩”,我相当熟悉许多并未读完的书,要参考某一意见,或引用某段文字,很容易就能翻到那一页。事实上,有些书是非玩它一个时期不能欣赏的。例如凡·高的画集、肯明斯的诗集,就需要久玩才能玩熟。
      然而,十年玩下来了,我仍然不满意自己这书斋。由于太小,书斋之中一直闹着书灾。那些漫山遍野、满坑满谷“汗人而不充栋”的洋装书,就像一批批永远取缔不了的流氓一样,没法加以安置。由于是日式,它嫌矮,而且像一朵“背日葵”那样,永远朝北,绝对晒不到太阳。如果中国多了一个阴郁的作家,这间北向的书房应该负责。坐在这扇北向之窗的阴影里,我好像是冷藏在冰箱中一只满蕴着南方的水果。白昼,我似乎沉浸在海底,岑寂的幽暗奏着灰色的音乐。夜间,我似乎听得见爱斯基摩人雪橇滑行之声,而北极星的长髯垂下来,铮铮然,敲响串串的白钟乳。
      可是,在这间艺术的冷宫中,有许多回忆仍是炽热的。朋友来访,我常爱请他们来这里坐谈,而不去客厅,似乎这里是我的“文化背景”,不来这里,友情的铅锤落不到我的心底。弗罗斯特的凝视悬在壁上,我的缪斯是男性的。在这里,我曾经听吴望尧,现代诗一位失踪的王子,为我讲一些猩红热和翡翠冷的鬼故事。在这里,黄用给我看到几乎是他全部的作品,并且磨砺了他那柄冰冷的批评。在这里,王敬羲第一次遭遇黄用,但是,使我们大失所望,并没有吵架。在这里,陈立峰,一个风骨凛然的编辑,也曾遗下一朵黑色的回忆……比起这些回忆,零乱的书籍显得整齐多了。

  • 轻

    2008-02-05 00:42:28 (枉然 于是成了爆落散开来的讽刺)

    买了这本书,写得太深入人心了,我就是一个嗜书瘾君子,只不过症状比文中的人轻一点罢了

    说实话,这本蛮搞的,呵呵

  • 花猪♥Aris

    2008-02-21 16:17:07 花猪♥Aris

    呵呵~~~自己的书从不外借~~~不光书,CD,DVD也绝不借~盗版产品除外,借出去的东西基本也没打算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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