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血》的序言:精神荒漠中的希望之光

hval

2007-03-19 18:42:02 来自: hval(事了拂衣去)

弗兰纳里·奥康纳(一九二五—一九六四)是美国二战后重要的南方女作家,长篇小说《智血》是她的处女作。自一九五二年出版之后,这篇小说曾先后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并于一九七二年在美国本土拍摄成同名电影。
《智血》是一部具有喜剧风格的怪诞小说。该书出版时,其古怪的情节与荒诞的人物使得许多评论家都感到难以接受。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其哥特式恐怖、阴冷的风格仍不免使得初读此书的读者感到震惊,认为该书晦涩难懂。
为了更好地把握全书的主题与风格,有必要对奥康纳创作的地域与时代背景作一回顾。
奥康纳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南方作家。历史上,奴隶制以及种植园经济给美国南方带来了繁荣的经济与舒适优雅的生活。人们醉心于田园风光,喜爱聆听风趣的故事与美妙的音乐,并热衷于举行各式隆重的庆典。正如美国当代文论家本·弗克纳所说,美国的南方文学以及整个南方文化成长于一个特殊的环境,在这里,“人们把各州的自主权看得比联邦政府的权威更重要;人们朗诵、记忆并珍视《圣经》中的每一个词句;人们更多的是以传统的农业方式维系家庭的和睦关系;每个人都崇尚尊严,并将温文尔雅的待人方式作为生活的准则”。然而,内战之后,南方被笼罩在战争失败的阴影之下,人们开始体会到战争的创伤、失败的耻辱以及历史的重负,传统的生活方式日趋式微,而昔日的自豪亦被自卑心理所代替。此后,资本主义工业化又对带有封建色彩的旧农业制度造成巨大的冲击,新旧秩序的交替更使得南方社会动荡不安,传统的道德与价值观分崩离析。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十九世纪末期乃至二十世纪初期的南方作家不可避免地在他们的文学作品流露出对辉煌过往的缅怀之情,南方文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多愁善感的基调。现代南方文学的最杰出代表福克纳即在他的小说中描写了虚构的约克那帕塔法县两大家族新旧交替的兴衰史,描绘出一幅鸿篇巨制的南方社会与历史的全景画卷。
一九二五年,奥康纳出生于美国南方佐治亚州的萨瓦那镇的一个天主教家庭。萨瓦那是该州最古老的文化中心,它有着浓郁的天主教气氛,是南方腹地“圣经地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奥康纳就在福音派教义和预言书的影响下度过了她的少女时期。此时的南方已经逐渐摆脱了福克纳小说中所描写的战争失败的阴影,一度衰退的经济也渐渐复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巨大的改变,一方面,人们的宗教习俗和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另一方面,由于人们的信仰不断受到拜金主义的冲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冷漠、功利,而人们的心灵也被孤独、迷茫、失落、不满等各种负面情绪所笼罩。由于从小浸淫在天主教文化的氛围之中,奥康纳从小就学会了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人们的精神世界,剖析动荡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复杂的内心与扭曲的灵魂。
从圣心教会学校毕业以后,她进入佐治亚州州立女子学院(今佐治亚学院)学习英文和社会科学。就读期间,她的写作才华开始载露头角:她不但发表了数篇短篇小说,还担任了文学杂志编辑,为此她获得了衣阿华大学写作班的奖学金。在修得衣阿华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两年之后,她移居纽约从事小说创作,开始在杂志上连载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智血》。一九二年末,奥康纳被诊断出得了红斑狼疮。正是这种疾病,使得她在十五岁那年遭受丧父之痛;如今,死亡的阴影又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在她的余生中,她一直受着这种慢性疾病的折磨:先是关节痛、疲劳,随后心肺和肾脏功能也逐渐衰竭。患病后,她回到了佐治亚州的米利奇维尔市,一个开满鲜花的静谧小城。在最初几年里,她尚有独立行动的能力。凭着对写作事业的热爱,她笔耕不辍,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好人难寻》(一九五五)中的大部分作品。后来,奥康纳不得不和母亲一同生活在拥有五百英亩面积的家庭奶牛场上,过起离群索居的隐居生活。写作之余,她在农场上读书、写信,还养了一大群孔雀。除《圣经》之外,她阅读了大量的神学书,如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斯的作品等等。由于疾病,她对宗教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如今,宗教不仅是她感悟世界的方式,更是她的精神支柱,帮助她战胜内心的痛苦和对死亡的恐惧。她在日常的生活中处处看到宗教的神力,孔雀的美赐予她创作的灵感,而它们周期性的繁殖、脱羽与成长在她看来更是不啻于基督复活的启示。
奥康纳在短暂的一生中,除创作了《智血》、《暴力得逞》(一九六)两部长篇小说之外,还发表了三十二篇短篇小说和多篇文学评论,并获得多种奖项和荣誉,被称为“南方才女”。她的两本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和《上升的一切必然汇合》(一九六五)为她赢得了“短篇小说大师”的称号。其中,短篇小说《火圈》和《绿叶》分别于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七年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一九五七年,她受到美国文学艺术院的奖励;一九七二年,她的《短篇小说全集》荣获全美图书奖。在她身后,除《智血》外,还有许多作品被先后搬上了荧屏,如《河流》、《火圈》、《难民》、《善良的乡下人》、《你所拯救的生命》等等。 如今,她曾经就读的母校佐治亚学院在图书馆开辟了“奥康纳藏馆”,该校的英语语言和新闻系还建立了“奥康纳电子公告栏”。另外,在奥康纳生后所设立的“弗兰纳里 ·奥康纳短篇小说奖”也在美国短篇小说奖项中占有至高的地位。这一切无不证明奥康纳在文学上取得的杰出成就。难怪在她三十九岁去世的时候,美国评论界称她的早逝是“自斯科特·菲茨杰拉尔德去世以来美国文坛最重大的损失”。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南方作家,奥康纳的作品充满了“南方性”。首先,她的小说几乎全部以南方生活为背景,描写了南方社会中的普通人,尤其是被压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她的作品一反南方文学中多愁善感的怀旧传统,因而在其中 “找不到一丝南方特有的木兰花的香味”(艾丽斯·沃克语),有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南方男人和女人。其次,在描写人物时,她采用了许多南方文学传统手法,如运用大量生动活泼的南方方言、俚语以及具有南方特色的黑色幽默等。这多少使得她的小说带上了一些喜剧的色彩和漫画的特性。当然,奥康纳最擅长的还是在南方文学中被广泛运用的哥特式手法。由于长期遭受疾病的折磨,她对社会上病态、卑俗的人和事保有特殊的敏感与关注。在她的作品中充斥着形形色色丑陋畸形、智力迟钝、行为怪癖、乃至心理变态的人物。她将神秘的宗教与病态的暴力共冶于一炉,使小说被笼罩在一种奇异怪诞的氛围之中,读来令人感到惊骇、恐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奥康纳笔下的南方社会的历史性被大大地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充满着各种精神和道德的混乱、充满血腥与暴力的现代物质社会。
由于自小受到天主教文化的巨大影响,奥康纳在描写南方社会时,并没有像福克纳那样用恢弘笔调去描绘整个南方社会的变迁与历史的更替,而是将宗教问题作为剖析南方社会的切入点。她经常在作品中探讨的主题包括原罪、魔鬼的邪恶以及上帝的恩典等。虔诚的宗教信仰以及自幼养成的探索自我灵魂的习惯赋予了她深刻的思想与锐利的目光,使得她能够从一定距离之外、居高临下地审视她所熟悉、热爱的南方。奥康纳的创作生涯集中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这正是美国南方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透过灯红酒绿的城市里经济繁荣的表象,她看到的是充满血腥、腐败气息的商业社会,被物质和商品异化了的人群,以及他们的道德沉沦与信仰危机。对那些毫无精神信仰的现代人,她极度鄙视,曾在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中,将他们比喻成树上的猴子,整天忙着“捉自己身上美味可口的跳蚤”,并在小说《启示》(一九七一)中将他们形容成“可鄙的丑陋的猪猡”。她作品中的这类人物的言行往往显得荒唐可笑,他们情感上筋疲力尽,精神上也麻木不仁,显得十分丑陋。然而,对于那些在矛盾与痛苦中苦苦思索、并追寻信仰的人,她却充满同情。奥康纳曾经说过:“我的读者是那些认为上帝已经死了的人,我很清楚自己正是为这些人而写作的。”因此,在刻画这些饱受信仰危机之苦的人物形象时,她非常注重探索他们的内心世界,通过揭示人物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并进行道德探索。在她看来,“对于这个世界,我只重视它与基督赎罪的关系”,“存在的核心便是圣灵”。因此,她作品中的人物身份以及存在往往跟他们的信仰和赎罪有着很大的关系。在她细腻、充满悲剧性的文笔描绘下,形形色色的小人物,以及种种人生奇异而荒诞的现象共同组成了一个充满警世与醒世寓言的隐喻世界。当然,她并没有将小说写成宗教教条,而是用质朴自然的文笔及大量的暗喻、象征将它们转化成一则则《旧约故事》般的宗教寓言。
《智血》就是这样一则讨论通过信仰得到救赎的宗教寓言。主人公黑兹尔在一个单纯而又笃信基督教的乡村牧师家庭中长大,他的爷爷是一个巡回传教士。从小,他就希望长大后可以像爷爷那样,成为一名牧师。然而,在当兵出国打仗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在异国的战场上,他一方面努力远离罪恶,使得自己的灵魂“不受政府或别国的玷污”,另一方面却发现灵魂已不复存在。从军队复员后他便企图摆脱自己的宗教信念。因此,他离开家乡,去往一座名叫托金汉姆的城市。在那里,黑兹尔先后遇到了阿萨·霍克斯,一个装成瞎子来进行布道的伪信徒和他的私生女儿萨巴思·莉莉·霍克斯,以及一个的名叫伊诺克·埃默里的十八岁男孩。在托金汉姆,黑兹尔不但逢人就称亵渎才是达到真理的惟一途径,还公然在街头宣传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在这个新的教派中,“瞎子看不见,瘸子不走,死者安息”,不存在救世主,也没有“可供浪费的血液”。然而,他惊愕地发现,公众对他有关罪恶信仰的谈论漠不关心,而他所宣扬的这种新教竟被人被一个名叫胡佛·肖茨的人利用,成为骗钱的把戏。在驱车轧死了那个假冒的“先知”之后,黑兹尔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不久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掉进排水沟里,最后死在了女房东的床上。
在奥康纳的笔下,主人公黑兹尔所在的托金汉姆不啻于一片道德堕落的精神荒漠:当黑兹尔一跨下火车,向他迎面扑来的即是“上下乱晃或疯狂闪烁的灯光广告”(二十一页),厕所里“涂满污言秽语,还画着各式各样不堪入目的男女形象”(二十二页)。此外,这座城市里的人似乎总是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之内。小说里出现了大量象征“牢笼”的意象,例如棺材、火车车厢、厕所、像盒子一样的二层小楼、动物园的笼子等等,暗示人们被困陷在物质世界的樊笼之中。在这片精神荒漠中,人际关系是如此冷漠、疏离,以至于他们之间本来就寥寥的几句对话读来也更像是自言自语而非相互的交流。黑兹尔在这里遇到的年轻人,如萨巴思和伊诺克,都是没有信仰、没有目标、茫然过活的人。作为一名私生女,萨巴思从小就饱受歧视,不但被众人视为累赘,还曾被外婆锁在鸡笼里。由于私生女是不能进入天国的,她曾经向报纸的心理专栏求助,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干脆鬼混到底。而独自在动物园打工的伊诺克则认为自己身上流着“智慧的血”,认为自己可以通过直觉获得真理。他每天下班后都要去作为城市心脏的公园里消磨时间:躲在树丛里看女人游泳,观看关在笼子里的动物,跟冰屋的女招待调情。做完这些后,他便来到山下森林中的一座圆形建筑中对一具装在玻璃盒里的干尸进行膜拜。他曾经对黑兹尔袒露心声:“要在这儿交个朋友也真难。我来了两个月了,还是一个人也认不得。这里的人想做的事似乎只是想方设法把你打倒。”他曾跟着一群孩子一起排队等侯与一头名叫刚尕的猩猩握手,只因他对这位“天王巨星”充满嫉恨,想借机羞辱这个比他更受欢迎的牲畜。然而,当猩猩对他伸出手时,他心中的嫉恨被莫名的感动所代替,因为“这是他到这座城市以来第一只向他伸出的手”。这手显得那么温柔,使得他呆立了很久,才紧紧握住那只手,结结巴巴地向猩猩诉说自己的苦闷。这个场面已经够讽刺的了,然而,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听到伊诺克的哽咽,“那只兽中明星身体微向前倾,眼中神色突然发生变化:一双眯着的丑陋人眼紧贴着赛璐璐镜片在向他瞧。‘你这该死的家伙!’猴皮服装里传来虽然低沉但清晰可辨的酸溜溜的声音,爪子也猛地抽了回去。”(一六七页)在作家的笔下,野兽竟比人类更具温情,这不啻是打在物质社会里冷漠自私的人们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伊诺克最后从卡车上偷走了这套猩猩的毛皮穿在自己身上,欣喜若狂地吼叫蹦跳起来,并“伸出手爪虚抓东西和热情握手,翻来覆去练了四五回。”(一八一页)于此,作者对伊诺克的称呼也从“他”变成了“它”。为了能够有人主动与他握手,伊诺克竟不惜从人变成“兽”!这是多么的荒诞可笑,又是多么地辛辣讽刺!伊诺克的这种举动无疑象征着商品社会中人的异化,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那么,变成野兽之后,伊诺克走进人群的愿望有没有得到实现?作者是这样描述的:……男士偶一回头恰好看见几英尺开外站着只伸出爪子浑身黑毛的可怕的大猩猩,吓得他连忙缩回搂着女士纤腰的手,悄没声地溜进了树林。这时那位女士转眼一看也发现了身后的怪物,发出一声尖叫便连滚带爬地逃上了公路。猩猩显然被他们的举动惊呆了,放下手臂,只管傻站在那里。过了一阵才坐在那对男女坐过的地方,越过峡谷望向天边那不规则的城市剪影。(一八二页)
无论是对干尸的膜拜,还是从人变成“兽”,伊诺克都没有进入他所希望的天堂。看来,他身上所流淌的所谓“智慧的血”并不能带他走出这片精神荒漠,或是获取真理。这种“智血”充其量只能代表人类的本能与直觉,或是人类的自我意志。而这种自我意志,只能将人从一个牢笼引向另一个牢笼。
与伊诺克不同,黑兹尔并没有“智慧的血”,也没有对干尸和动物进行膜拜。在他的心中,对宗教的信仰和怀疑一直在作着激烈的争斗。为了摆脱自小就有的宗教道德对自己行为的束缚,他逢人就说自己不信耶稣,并不断宿娼嫖妓、并对耶稣进行诅咒。然而,“在他心灵深处的森林中穿着破衣服行走的人物”却仍然是耶稣。因此,他的亵渎行为与其说是发自内心,不如说是强迫使然。到达托金汉姆不久,他就为自己购买了一辆埃塞克斯汽车,希望借助它获得自由。这辆车不但是他的交通工具、他的睡房、他宣传新教的场所,甚至还成了他杀死“假先知”的工具。他不止一次自鸣得意地说:“有了这辆车,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然而,车毕竟只是一个外部工具,并不能使他获得真正的救赎。由于没有驾照,他的车被巡警推下牧场的堤坎,在田野里摔得七零八碎。直到这时,黑兹尔才发现尽管驱车驾驶了那么远,可自己依然不知道要去的方向。
在这里,作者描写了黑兹尔和巡警之间的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巡警站在他身后,瞧着他。“要不要我捎你到打算去的方向?”他问。过了一分钟,他来得更近了些,又问:“你想到哪里去?”见他没有回答,巡警用手撑着膝头有点着急地俯下身子说:“你不是要到什么地方去吗?”“不去哪里。”黑兹尔说。巡警蹲下来,把手放在他肩头,关心地问:“你没打算去什么地方?”黑兹尔只是摇了摇头,脸上神色没变,连头也没回,心思似乎全都投向了那无垠的宇宙空间。(一九二页)
或许,正是这辆埃塞克斯汽车的被毁,才促使黑兹尔获得了顿悟。回城之后,他立刻用石灰烧瞎了自己的眼睛,在身上捆上带钩的铁丝,并穿上装满了石子和玻璃渣的鞋子折磨自己。如果说,阿萨·霍克斯的假瞎只是他骗钱的卑劣手段,那么黑兹尔的失明正如他的其他行为一样,是他自觉自愿选择的赎罪方式。他的肉体虽然残缺了,然而他的灵魂反而得到了圆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黑兹尔双眼的失明点燃了他内心的信仰之火。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的描写视角渐渐地从黑兹尔转移到了他的女房东的身上。这位普普通通的女房东是一位安于平淡的生活、一向只关心钱和具体的事物的人。正如她自己所说,她“喜欢明亮的光线,喜欢看东西”。以前,出于孤独,她经常对失明了的黑兹尔唠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由于黑兹尔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她的这些唠叨只不过是一相情愿的自言自语。然而,在黑兹尔的双眼失明之后,这位一向只为物欲烦神的普通女人开始思索起生命、光明与死亡这些严肃的问题来。她无法理解为什么竟有人宁愿弄瞎自己的眼睛。在她看来,真到觉得没意思的时候,自杀也要比弄瞎眼睛来得强。她开始觉得他的脑袋……比世界还要大,大得足以装下整个天空和所有的星星,装下过去、现在与未来。他怎么知道时间是在倒退还是在前进呢,怎么知道自己是否也在随着时间进退呢?她想,这大概也就和一个人走在隧道里一样,所能看见的只有一个亮点吧。
在全书的结局,当黑兹尔的尸体被抬回住处的床上,房东太太并未觉得害怕,而是靠近他的头颅并深深地瞅进他的眼窝:……仿佛看见前面有个光点,可是它是那样的遥远,怎么也没法将它牢牢地装进心里……她呆坐在尸体旁,闭着眼想像着自己在瞧进他的眼睛,那无法开始的事情似乎终于有了头绪,看见他正在越来越远地离去,远呀远呀,深入到黑暗之中,直到变成了那个光点。
全书到此嘎然而止,然而读者的视线却随着作者的描述从房东太太转移、并聚焦到了黑兹尔的眼睛上,又进一步转移到房东太太的“灵魂之眼”上,似乎同她一起看到了“那个光点”。在全书的结尾,通过赎罪和死亡,黑兹尔终于完成了自我解脱,而通过房东太太的眼睛,读者也看到了这种救赎。
在奥康纳的笔下,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失败与灭亡,反而象征胜利与解脱。通过描写残疾、描写死亡,她创造了恐怖小说的震惊效果,用以震醒自以为是的读者。正如她自己所说,“对于耳背的人,你要大声疾呼;对于视力不清的人,你不得不画出大而惊人的人物。”她的这篇处女作《智血》正如同暗夜里破空而来的一声凄厉的嘶喊。它是如此有力,令人惊颤,仿佛一把利剑一般穿透了现代社会中人们日益麻木的心灵,为人类荒芜的精神沙漠带来一丝希望之光!


浦 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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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val

    2007-03-19 18:46:05 hval (事了拂衣去)

    人性荒漠中的世俗追求者
    ——《智血》人物萨巴思·莉莉·霍克斯

    梅王平

    萨巴思是作为世俗婚姻的追求者进入黑兹尔的视野乃至生活的,彼此追求的理由背后都有有趣的潜台词,那就是萨巴思追求黑兹尔是为了摆脱生父的控制,而黑兹尔接近她的生父——那个盲人传教士霍克斯必须先接近萨巴思。可以设想,这种婚姻的成功率绝不会低,但这种婚姻的质量却绝不会高。世俗的现成例子足以证明这一规律成千上万次,但想必都不会走到萨巴思与黑兹尔两人的婚姻那么极端。
    对于黑兹尔在托金汉姆城的情感与性的遭遇,与萨巴斯的结合恰恰是最世俗的婚姻。较婚姻更低一个层次的是与瓦特斯太太的苟合。黑兹尔刚下火车就在厕所的板壁上看到了瓦特斯太太的“广告”——“本城最好客的床铺啦”,黑兹尔便在瓦特斯太太那儿住了下来,直到他后来买了车,再住进与霍克斯为邻的房子,黑兹尔才结束了与瓦特斯太太的苟合。我之所以称之为苟合是因为瓦特斯太太是个妓女,也因为从黑兹尔与瓦特斯太太那里看不到与情感、婚姻有任何联系的实质性内容。这种苟合对于一位严正的基督教徒来说是可耻的,幸亏黑兹尔并不信奉耶稣。作为一种男女苟合,双方除了物质或欲望的满足之外似乎不再涉及到人的情感与精神上的纠葛。而经历了与萨巴思世俗婚姻之后的黑兹尔已经找到了精神的赎救方式并达到了精神的自我赎救,所以,作为世俗婚姻的一方,萨巴斯自然会摆脱黑兹尔,就是说,当世俗婚姻的一方以不合于世俗规律的面目出现时,另一方只好与之说再见了,这也是现实中世俗婚姻屡遭解体的主要原因。萨巴斯离开黑兹尔后,另一位女性进入了他的生活,她就是黑兹尔的女房东弗勒德太太。与瓦特斯和萨巴斯一样,弗勒德太太也是个毫无信仰的女性,弗勒德太太的本质可能还不算太坏,在我看来,萨巴斯也一算是个坏女人,当她洗劫了已成盲人的黑兹尔之后,这位女房东还在想,“世上要是真有女妖精的话,这个姑娘一定可以算一个。”并提醒黑兹尔,“那姑娘是冲着你的钱来的”
    在奥康纳笔下,托金汉姆城是个没有信仰的人性荒漠,所以这里没有一个人可以称得上是好人,失去宗教信仰的人内心里充满着黑暗与恶。女房东弗勒德太太的恶并不亚于萨巴斯,她最初也是冲着黑兹尔的钱,她私拆黑兹尔的信件后便提出加房租,涨伙食费,即使这样,“她还觉得自己上了当。”她对黑兹尔弄瞎自己的眼睛大惑不解。“要是没有阴谋,他为什么只弄瞎眼睛而留下命呢?”在她看来,瞎眼还不如死。于是,“她决心弄清有关他的一切”。
    简单地说,“她原先的打算是和他结婚,然后将他作为神经不正常的人送进政府办的疯人院去,”这样她就可以继承政府每月寄给黑兹尔的退役生活费。“不过后来逐渐改了主意,真想和他结婚,厮守着过日子。观察他的脸成了她的日常功课,她想穿透那后面的黑暗,亲自看看里头到底有些什么。”造成她的这一改变是因为黑兹尔的自我赎救行为,下是这种自我赎救精神影响了她,她成了黑兹尔赎救的第一个人。因此她最后对黑兹尔说,“我在自己心里给你留下了一处地方。”当黑兹尔的尸体被两位警察抬回来时,“女房东要他俩将尸体放到自己床上,一将他们推出房门,便立刻把门反锁,拖过一张靠背椅紧挨着他的脸坐下,她要好好和他讲讲心里话。”女房东的心里话看上去也很世俗,她对着黑兹尔的尸体说,“我一直在等着你。你就住在这里好了,什么房租都不要付,楼上楼下随你挑。只要你乐意,办要让我在边上等着就行。如果你想去别的地方,咱俩就一起走。”她最后想进入黑兹尔的世界,她“仿佛看见前面有个光点,可是它是那样遥远,怎么也没法将它牢牢地装进心里。她觉得自己像是被拒之于某个入口以外了。”可以设想,黑兹尔若在自我赎救之前遇到这时候的女房东这也许是一对相濡以沫的夫妻,尽管女房东依然进不了黑兹尔的境界,但在托金汉姆城,她是一个灵魂最接近黑兹尔的一位女性。
    之所以在讨论萨巴思之前不厌其烦地论及瓦特斯、女房东弗勒德与黑兹尔的交往,我的想法是弄清了这两位女性在黑兹尔情感世界乃至精神赎救中的位置,那萨媚思之于黑兹尔的定位就一目了然了。
    首先得弄清萨巴思的身份与处境。当黑兹尔第一次见到萨巴思时,她正跟着盲人传教士,也就是她的生父的后面散发着传单。传教士的女儿,这本身就是十分有趣的身份,我们由此可想,传教士的女儿将是怎样面对她的现实生活的呢?要么成为一名传教士,要么成为世俗的生活者。我不想在此论及前一种的可能性,我所关注的是萨巴思作为一名世俗者的生活状况。出身于传教士家庭的一般状况是她会深受宗教的影响,成为一名宗教的规范者,如果再极端化的话,那便是艺术性的人生了。一个极端就是萨巴思成为宗教清规戒律的牺牲者,就象美国南方的淑女们以及传统劳动妇女在南方传统下窒息一样。康普生太太、爱米丽、爱密利亚就是典型的代表。另一个极端就是成为一名象凯蒂那样的叛逆者。凯蒂可以说是属于南方淑女身份的,但萨巴思却只能是自食其力的下层劳动者。她一出场就是个使女的身份,替盲父带路并散发传单。这是我对传教士家庭出身的萨巴思的生活轨迹的展望。它的展望前提是传教士家庭出身。但当我们深入到她的家庭及出身时,这些展望立即变得相当的脆弱,脆弱的不堪一击。其一,她的生父,就是这位盲人传教士霍克斯是一位假盲的披着传教士外衣的江湖骗子,他在小说中出现的第一句话便是将传教与金钱密切纠缠在一起的。“帮帮盲人传教士吧。如果你还没有作忏悔,就舍下个镍币吧。我不会糟蹋它的。帮助失业的盲人传教士吧。难道你能忍心看着我去乞讨而不传道吗?来吧如果你还没有作忏悔,就扔下个镍币吧。”我想一名虔诚的传教士是不会说这样话的,我们在这番话中看不出一丝一点的宗教精神,给人的感觉倒象个沿街乞讨的乞丐。其二,萨巴思是盲人传教士霍克斯的私生女。这似乎更致命。如果说生父是假传教士,萨巴思若有殉道定神,她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灵魂的自我赎救。况且,萨巴思的本质并不坏,当黑兹尔买了一个削土豆器送给她是——她想买但合不得买——她断然拒绝,她拒绝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不属于她。但她的父亲霍克斯逼着她要,“不然我揍你。”这来自于生父的命令。萨巴思的出场不仅令人怜悯,还可敬,当黑兹尔死缠着她时,我们还会同情。
    现实的困境是萨巴思的私生女身份。私生子女的先天身份即使在世俗 生活中也是遭鄙视的,而在宗教世界里便有着宿命的现实了。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上,这种宿命的现实也同样是漫漫无期的,奴隶的身份在奴隶社会里便是宿命的现实。这不仅来得约定俗成的制度,还来自于人的偏狭心理。正如杰生所说的,“天生是贱坯就永远都是贱坯。”(杰生是福克纳《喧哗与骚动》中的人物)萨巴思的宿命现实还决定了她的来世,那就是她的灵魂归属问题。“私生女是不许进天国的。”当人类的始祖犯下原罪之后,他的后裔却依然可以通过赎罪进入天堂,因此人类的灵魂还能常常得以一次次的净化,尽管罪恶以一层层地蒙蔽着。这就是人类始终能积极向上的动因所在。而萨巴思却注定没有赎救的机会了,她永生都无法进入天国。她在与黑兹尔谈到自己的身份时提到与一名叫玛莉的报人通信,她写道,“我反正是不能进天国去了,所以你觉得和不和他们鬼混全都是一样的。”而对方也根本无法解决萨巴思的出身问题,却从道德观念上试图规劝萨巴思“重新审察自己的宗教价值观。”一个人的灵魂归宿都失却了,重审自己的宗教价值观显得苍白与无意义。就象一个被宣判死刑的人教他重新审视自己的犯罪性质一样,很明显,死刑犯会更多地去考虑剩下的日子如何度过,或者怎样过得有意义些。当然,萨巴思的事比这个比方要严重得多。留给她的唯一出路就是如何充分享受现世的乐趣。
    与黑兹尔相比,萨巴思的情感民办显得单纯许多。黑兹尔想将霍克斯的女儿萨巴思搞到手有两个动因,其一,“当那盲人传教士看到女儿被自己毁了的时候,就会明白自己说要宣扬没有基督的教派是当真的了。”这是黑兹尔出于宗教信仰的动机。其二,黑兹尔“不想再回到瓦特斯太太那里去了。”“他觉得自己需要有个女人,这倒不是为了肉欲的欢愉,而是要通过身体力行来证明自己根本就不相信这世上还有什么叫做罪恶的东西。他对瓦特斯太太已经厌倦。他希望身边有个自己可以施加教诲的人,而值得庆幸的是,这盲人的女儿既然是如此的其貌不扬,想必也一定是天真未凿的了。”这样,两个理由(动因)就相互交缠在一起了,那就是宗教与肉欲的再次同谋。就黑兹尔来讲,萨巴思没有成为他施教的理想对象。这其实也是他的一个决策错误,因为萨巴思的私生女身份注定了他的失败,倒是后来的女房东成了替身。就萨巴思而言,选择黑兹尔也有两个动因,其一是她喜欢他,“在我喜欢的男人里头,没有比他更中看的了。”其二是借此摆脱她的生父。“我想要他,你一定得帮这个忙,然后你就可以像你老想着的那样走你的了。”萨巴思与生父显然有着极其不同的选择,两人的相处只是一种凑合,父女两人也存在着极不可调和的矛盾。当黑兹尔问她她和生父霍克斯好还是坏时,她很干脆地说,“他一直都坏”。我们无法详细知道她与生父有怎样的深层矛盾,但黑兹尔对于萨巴思来说,除了对他的外貌喜爱这外,黑兹尔也是唯一能对她灵魂问题关注并给予慰籍的一个男人。尽管黑兹尔是那么地讨厌她。 黑兹尔买来车的第二天,他要开车去兜风时发现萨巴思已躲在他的车后座,黑兹尔对她是气势汹汹的,但他“说着说着突然记起自己还想勾引这妞儿,这才略为收敛起凶巴巴的腔调。”尽管如此,面对萨巴思的一腔热情,黑兹尔心里想的是“今天下午和在这车上的所有兴头算是全泡汤了”。一般情况下,一名女性在情感真正发生的那段时间里人的感觉触须是很敏锐的,但萨巴思对于黑兹尔的这种态度却置若罔闻,有着一种一往无前的精神,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她真的有些麻木,要么就是她对爱情的专注完全忽略了黑兹尔的漠视了。奥康纳是个很怪的作家,她在他们俩的这次尴尬的出游时却安排了萨巴思的一句话。当时他们俩已经翻过了一座小山来到一棵树底下,黑兹尔那时却正在想着干她的事,觉得“刚相处一个下午就干那事未免有些犯难”,而萨巴思却说,她能够拯救黑兹尔。而在此之前,黑兹尔要娶她的一个理由就是因为她天真未凿可以教化,现在她反过来要拯救起他来了。而事实上还是黑兹尔最后“拯救”了她。她说她可以拯救他是因为她的心里有座教堂,那里的上帝是耶稣。但黑兹尔却开始了他的传教行动了,他告诉她,他信的是新的耶稣,在他的那个教派里是没有基督的教派。萨巴思可以说时刻都没有忘记自己的私生女的身分,她立即问到私生女能不能在这个教派里得到拯救,“在我的教派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私生子私生女一说”,黑兹尔的这话给了萨巴思多少灵魂上的慰籍就可想而知了。其实,那时的黑兹尔还在自我赎救之中,他同时也明白,在他的那个教派里,私生女也是没法得救的。可以说,较之于黑兹尔,萨巴思的动因要纯粹得多。她不过是想得到世俗的婚姻生活而已,这也可以在她与黑兹尔婚后的生活里可以看得出来,她并没有在黑兹尔那个新教派里寻求过灵魂的赎救问题,而是努力争取过上一种正常的婚姻生活,但随着黑兹尔对灵魂的自我赎救的不断深入,(他越来越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了),萨巴思的世俗生活的愿望也同时破灭了。
    萨巴思与黑兹尔日常的婚姻生活奥康纳并没有太多的笔墨。可以说,他们并没有举行过什么婚姻仪式,当黑兹尔在外面与假冒他新教派的肖茨争夺传教地盘回来时,萨巴思已经上了他的床,其理由是黑兹尔赶跑了她的生父霍克斯,她已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了。小说到这里已过大半,所以他们俩的日常生活没有得以充分的展露,但奥康纳这个被马原称作邪恶作家的美国南方女作家却在后面极短的篇幅里完成了两人关系的极端程度。
    当萨巴思再次出现的时候是伊诺克偷来干尸送给黑兹尔的那天,萨巴思接手过来之后便将包打开,当初她有些不解,她不知道这是伊诺克作为新耶稣送给黑兹尔的,她将干尸拿到浴室洗干净后,便将干尸拿到黑兹尔跟前,对着他说,“现在有人叫我妈妈了”。接着又凑近黑兹尔对着干尸说,“去你老爸那里,问他病成那个样子还想跑到哪里去?”“问他打不打算带上咱娘儿俩一起走?”黑兹尔将干尸砸个粉碎,并将它扔到外面去了。萨巴思便暴怒道,“我看你存心不想让别人有什么东西。我看你真下贱得可以,竟舍得把个娃娃朝墙上扔!”尽管萨巴思说是个玩笑,但我们读后却丝毫没有玩笑的感受,而是深深地感到了人性的窒息与极度的畸变。
    萨巴思的最后出现是在黑兹尔瞎眼之后,那时的黑兹尔已经抛弃了世俗的生活转而进入了灵魂的自我赎救状态。这时,女房东弗勒德太太出现在黑兹尔面前。萨巴思几次纠缠黑兹尔,并最终抢走了他的一件黄色夹克,留下了一串叫骂声。这时的黑兹尔已经无动于衷了。小说最后没有给萨巴思留下什么生活之光。她再次回到原来的那种生活中去了。奥康纳的写作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小说里的人物很难用善与恶来进行道德评判。萨巴思这个形象也一样,她是托金汉姆城这片人性的荒漠中的一个值得同情的小人物,她的出身决定了她最终无法进行灵魂的自我赎救,所以她只好将生命的价值取向定位于现世,当黑兹尔一出现,她便认定这就是她想要的人,但黑兹尔却将其生命付之于灵魂的赎救之中,所以,当萨巴思与黑兹尔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其现世的生活质量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她在这个托金汉姆城里,不但灵魂得不到赎救,连最起码的现世的世俗生活也不能如愿以偿。她所有的努力与挣扎全都是徒劳的。这就是奥康纳笔下的人性荒漠里的一个小角色。

    2002-12-30凌晨于浙江青田

  • hval

    2007-03-19 18:48:46 hval (事了拂衣去)

    都转自译林出版社的官网http://www.yilin.com

  • 2011-04-05 15:25:26 暴力豆豆

    楼主功德无量啊 竟然没人回应。。。

    嗯。两篇文章里第一个好哇! 难怪要选来作为序言了,从大处分析,极透彻。将书中对人的精神探索所借用的三个原型人物:伊诺克,女房东,主角黑兹尓逐一做了扼要的介绍,难得啊 。

    第二篇是讨论的书中跟主角有关的三个女性的命运, 可惜流于琐碎啊 ,可多都是论述者的一家的推断,哎!! 建议自己去按原文理解,直接忽略第二篇,省的被束缚了。

    第一篇的梗概还是值得看的,这样会更容易理解原书

  • NY

    2011-04-24 04:57:41 NY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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