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心(Two Hearts)
2006-12-12 03:01:25 来自: 水龙吟(《新幻界》精选实体书出了!)
【简介】
《双心》(Two Hearts),作为《最后的独角兽》的续篇, 2006年获得雨果奖最佳短中篇小说奖。作者彼得•S•毕格尔(Peter S. Beagle)的代表作正是《最后的独角兽》(The Last Unicorn)(1968),时至今日,此书还常常位居于史上十大最佳奇幻小说之列。
《最后的独角兽》故事讲述一只孤独的独角兽,一直平静地生活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她得知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只独角兽时,毅然离开了熟悉的森林,踏上了寻找同类的漫漫征程。一路上,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生物:一个半吊子的魔法师,一个古道热肠的邋遢女贼,可笑的强盗,卖弄的蝴蝶,笨拙的鸟,狂妄的骷髅,狡猾的猫。她历尽艰险,深陷巫魔会、夜困黑森林、探秘女魔城,险象环生,几经生死……在逃亡时,独角兽变成了一个女孩,遇到了一个王子。然后他们相爱,然后他们分离。王子变成了国王。独角兽仍是独角兽。老国王消失,魔法师不再能保持青春,终有一天会死去。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险象环生而又浪漫优美的魔幻故事,一个关于青春和成长的童话。
《双心》是众人期待已久的《最后的独角兽》的续篇。小女孩Sooz居住的村庄饱受一只狮鹫的骚扰,国王派来的骑士屡屡被怪兽杀害。Sooz认为唯有国王才能收服怪兽,于是孤身一人走上通向王宫之路,试图寻求到国王的帮助,魔法师、国王和独角兽因此再次会面……
【正文】
双心(Two Hearts)
[美]彼得•S•毕格尔 著
水龙吟 译
我哥哥Wilfrid老是说这事不公平,这本该全发生在我身上。作为一个女孩,一个小孩,我却笨得连鞋带都不会系。不过我想这是公平的。我想每一件事都按它应该有的方式发生了。除了那些悲惨的部分,也许那些部分也是。
我叫Sooz,九岁。下个月就十岁了,正好就是格里芬[1]来到的周年日子。Wilfrid说这都是因为我,格里芬听说世界上最丑的小孩刚刚出生了,它本来打算来吃掉我,但是即使对格里芬来说,我也实在太丑了。于是它在“暗林”中筑了巢(我们这样叫“暗林”,但是它的真名字是暗夜森林,因为树林中太黑了),呆在那里吃我们的绵羊、山羊。如果格里芬喜欢一个地方,它们就会那么干。
但是它从不吃小孩,直到今年。
我只见过它一次——我是说,在那之前——某天夜里升起在树林上方,就像第二个月亮。只是那时天上没有月亮。整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只有格里芬,金色羽毛在它的狮子身体和鹰的翅膀上燃烧般闪耀,它的巨大的尖牙般的前爪,可怕的鹰喙跟它的头比起来显得那么庞大——Wilfrid说我坚叫了三天,但是他撒谎,而且我也不像他说的躲在蔬菜储藏地窖里,那两天夜里我睡在马厩,和我们的狗Malka在一起。因为我知道Malka不会让任何东西伤害我。
我的意思是说我的父母也不会,如果他们能阻止的话。只是Malka是整个村子最大、最凶猛的狗,而且她什么都不怕。当格里芬抓走黑铁匠的小女儿吉海茵,你没法看不见我爸爸有多担心害怕——跟其他男的一起跑来跑去,想组建某种巡逻队,然后人们就知道什么时候格里芬出来。我知道他是为我和我妈妈担心,想做任何他能做的来保护我们,但是这并不能让我觉得安全,但是Malka能。
但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无论如何。我爸爸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当格里芬只是拖走羊的时候已经够糟了,因为这里几乎每个人都要买羊毛或干酪或羊皮之类的来维持生计。但是当它抓走吉海茵,这个早春,那改变了一切。我们送了报信者到国王那里——有三次——每次国王都派些人跟他们回来。第一次是一个骑士,只有他自己。他叫都拉斯,他给过我一个苹果。他骑马而去进入深林,唱着歌,寻找着格里芬,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
第二次——当格里芬抓走磨坊主工作的男孩鲁里——国王一并派来五个骑士。他们中间有一个确实回来了,但是没等他说出发生了什么事他就死了。
第三次整只骑兵中队都来了。至少,我爸爸是那样说的。我不知道一只中队有多少士兵,但是那里有很多,他们遍布在村子里了两天。到处搭起帐篷,把马拴入每一个马厩,在小酒店里吹嘘说他们会如何在很快时间内帮我们这些可怜的农民搞定格里芬。当他们向深林行进的时候有乐师奏乐——我都记得,我还记得音乐什么时候停下来,以及之后我们听到的声音。
在那以后,村子不再派人去国王那里了。我们不希望更多的他的人去送死,而且,这也没什么用。因此从此以后,当太阳落山,格里芬从他白天的睡梦中醒来开始觅食,所有的小孩都急急忙忙的跑进屋里。因为害怕格里芬,我们不能一起玩,或者被差使,或者给父母照看羊群,或者甚至不能在敞开的窗户旁睡觉。我什么事情都不能作,除了读那些早记得滚瓜烂熟的书,或者向爸爸妈妈抱怨,然而他们照顾我和Wilfrid已经筋疲力尽,更懒得理我。他们还要照顾其他的小孩,和其他的家庭轮流照顾——还有我们的绵羊、山羊——因此他们总是很疲倦,而且很担心害怕,大部分时间我们互相发脾气。人人都这样。
然后,格里芬抓走了Felicitas。
Felicitas不会说话,但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我们很小开始,一直都是。我总是能明白她想说什么,她也明白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明白,我们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一起玩,我不会和其他任何人一起那样。她家里人认为有她是浪费粮食,因为没有男孩会想娶一个哑巴女孩,于是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允许她跟我们一起吃饭。Wilfrid曾取笑她的沙沙的鸭叫声,那是Felicitas唯一能发出的声音,但是我拿一块石头砸他,从那之后他再也不那样做了。
我没有亲眼看到那怎么发生的,但是在我脑子里我看到了。她知道不要出去,但是她在傍晚来我们家的时候总是那么开心。而且她家里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出去。他们没有人注意Felicitas。
我知道Filicitas出去的那天,我动身去找国王。
恩,事实上,是那天晚上——因为在白天我不可能溜出家门离开村子。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事实上,除了知道我叔叔Ambrose正要推一车羊皮去Hagsgate(海格门)的集市,而你需要黎明集市开始之前很早就动身。Ambrose叔叔是我最好的叔叔,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求他带我去国王那里—— 他会反过来直接把我扔到我妈妈那里,然后告诉她要给我喝硫磺加糖浆[2]然后热情地把我送上床。他连他的马也喂硫磺和糖浆。
于是我那天晚上很早就爬上床,然后我一直等着每个人都睡着。我原想在我枕头上留张纸条,但是我总是没写几句,然后就把它撕掉,扔到壁炉里,我还担心有人会醒来,或者Ambrose叔叔走时没带上我。最后我只是写上,我很快就会回家。我没带任何衣服,或者其任何东西,除了一点奶酪,因为我以为国王肯定住在离Hagsgate很近的什么地方,Hagsgate是我见过的唯一的大城镇了。我父母都在他们卧室里打鼾,但是Wilfrid就在壁炉前边的地毯上睡着了,他经常这样睡着,他们也不管。如果你叫醒他让他去自己卧室,他会爬起来又打又闹。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停下来,低头用最长的一段时间望着他,Wilfrid睡着的时候看起来没那么凶恶。我妈妈堆足了煤炭保证明天早上有火能烤面包,我爸爸的厚棉裤正挂在那里烤干,因为他那天下午在蓄水池塘里趟水救了一只羊羔。我把它们挪了挪,好让它们不会烧着。我给钟上了发条——Wilfrid本该每晚都要这么做,但他总是忘——然后我想象到明天早上他们会怎样都听到闹钟叫,他们怎样到处找我,怎样担心地吃不下早餐,然后我转个身走回了我的卧室。
但是之后,我又转身,我从厨房的窗户爬出去,因为我们的前门会吱吱啦啦的叫。我担心Malka也许会从马厩中醒来,立马明白我要做什么事,因为我从来都骗不过Malka,只有她,然后我几乎一路屏住呼吸跑去Ambrose叔叔的房子,藏进他的羊皮货车。那天晚上很冷,但是在那一堆羊皮下反而很热还有股羊骚味,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静静的躺着等Ambrose叔叔。于是我想到了Felicitas,这让我不会因为离开家离开每个人感觉那么糟。但那已经糟透了——我从没有真正的失去过亲人,从来没有——但是无论如何这次不一样。
我不知道Ambrose叔叔最后什么时候来的,因为我在车里打了个盹,直到有些摇摇晃晃、格嗒格嗒还有些马发出的懒散的咕哝的声音我才醒来,马被叫醒了又很不开心的时候总是这样——我们正出发去Hagsgate。半个月亮早早地就开始下沉,但是我可以看到村庄起起伏伏,不是月光下的银色,而是渺小而阴暗,没有任何颜色。这时候我几乎要哭了,因为看起来已经那么远,虽然我们还没到蓄水池塘,但我感觉就好像我再也见不到它一样。要不是我还清醒,我就从车里爬出来回家去了。
因为格里芬仍然盘旋着觅食。我看不到它,当然,躲在羊皮下(而且我还闭着眼),但是它的翅膀发出的声音就像很多刀在一起磨,有时它会叫两声,声音恐怖,因为那很轻柔、甚至有些哀伤和恐惧,就好像它正在模仿当它抓到Felicitas时,她曾发出的声音。我尽可能的埋低自己,想再睡一会,可是我睡不着。
那样正好,因为我不想一路坐到Hagsgate,Ambrose叔叔在集市里卸羊皮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于是当我再也听不见格里芬的声音(它们不会到离巢很远的地方觅食,除非逼不得已),我把脑袋从小车的尾板里探出来,看着星星一个一个消失,天空渐渐亮起来。月亮落下,晨风吹起。
当小车晃得没那么厉害,我知道我们肯定是转入了国王大道,然后我听到奶牛哞哞地互相低语。我跳到路上。我在那里站了一会,掸掉棉绒和小撮羊毛,看着Ambrose叔叔的小车越滚越远。我从没自己一个人离家这么远过。或者说从没这么孤单。微风下枯草扫着我的脚踝,我不知道该怎么走。
我还不知道国王叫什么名字?除了“国王”我从没听别别人叫他其他什么别的名字。我知道他不住在Hagsgate,而是住在附近某处的一个大城堡里,只不过当你乘着车它是在附近,但当你步行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而且我老是想着我家人就要醒来,到处找我。奶牛的吃草声音让我觉得很饿,但我在车里已经把我所有的奶酪都吃了。我真希望自己带了一个硬币——并不是用来买东西,只是扔硬币告诉我往左还是往右。我试着用扁平的石块代替,但是它们掉下来就再也找不到了。最后我启程走向左边,没什么理由,只是因为我的左手有一只妈妈给我的小银戒指。那儿也有条小路,我想也许我能绕着Hagsgate走,然后我就想之后应该做什么。我走路很在行。我可以走到任何地方,如果给我时间。
只是在真的路上走起来会容易些。可这条小径一会就没了,我只好自己从浓密的树丛中穿过,然后又是有刺的藤蔓,我的头发上都是芒刺,胳膊被扎得到处都是血痕,隐隐刺痛。我很累,流着汗,就要哭了——是就要——而且每次我坐下来休息,臭虫什么的就一直爬向我。然后我听到附近流水的声音,我立刻就觉得渴了,于是我试着往水声处走,大部分路我必须得爬着才行,我的膝盖蹭破了、胳膊肘老撞到恶心的东西。
那算不上是一条小溪——有的地方的水只到我的脚踝——但是见到它我真开心我拥抱它亲吻它,我扑下去把脸埋在水里,跟我扑向Malka的臭臭的老皮毛上一样。我使劲喝水,直到不能再喝为止,然后我坐在一个石头上让小鱼在我冰凉的脚上挠痒痒,感受着我肩膀上的阳光,一点都不想格里芬或者国王或者我家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我只是往上看,忽然我听到上游不远处有马的叫声。它们正在玩水,按照马儿们的方式,像小孩们一样吹泡泡。光滑稳重的老马,一个棕色,一个灰色。灰马空着马鞍,它的主人注视着马的左前蹄。我看不太清楚——他们都传着没有花纹的斗篷,深绿色,呢绒裤旧的看不出颜色——所以我不知道其中一个是女人,直道我听到了她的声音。很好听的声音,低沉、就像丝质•乔安,妈妈从来不让我问那是谁,还有些沙哑,就好像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学猫头鹰叫。她正在说:“我看不到石砾。或者可能是颗刺?”
棕色马的背上的人回答说“或者是擦伤。让我来看看。”
这声音听起来比女人的声音更柔和更年轻,但是我早就知道他是个男人,因为他个子那么高。他从棕色马上下来,女人移向旁边好让他拾起灰马的马蹄。在这之前,他用双手摸着马的脸,一边一个,他对它说了一些话但是我听不清楚是什么。马也回了话。不像是喷气,或者嘶鸣声,或者任何马发出的声音,而是像一个人在跟另一个人对话。我只能说成这样了。然后高个子男人弯下腰,捧着马蹄,仔细端详了好长时间,马一动不动,甚至连尾巴都没摇。
“一个碎石片,”过了会男人说。“很小,但是它在马蹄里扎得很深,就快溃烂了。真想不出来为什么我之前没有直接注意到。”
“好了,”女人说。她抚着他的肩膀,“你不可能什么都看注意到。”
高个人男人看起来很生自己的气,就像我爸爸那样,那此我爸爸没有关好羊圈的门,结果邻居的黑羊闯进来和我们可怜的老布林姆石打了起来。他说,“我可以,我本该做到的。”然后他转向马弯了弯马的前腿,就像我们的黑铁匠做的那样,他开始修理它。
我看不到他具体在干什么。他没有像黑铁匠那样,用任何钳子或夹子,我可以确定的是我觉得他在唱歌给马听。但我不确定是不是正经的歌。它听起来更像是自编的小调,就跟小孩们玩泥巴的时候低声哼唱的一样。没有曲调,只是高高低低,嘀嗒-嘀嗒-嘀嘟,我猜马听着都会觉得无聊。他这样持续了好长时间,手里一直活动着马蹄。一当他停下唱歌站了起来,他就把他手里的东西拿给马看,那个东西在太阳下像溪水一样闪闪发亮。“看,”他说,“看,就是这东西。现在好了。”
他把那东西抛到远处,又端起马蹄,这次没有唱歌,只是用一只手指非常轻地抚摸着,一遍一遍的扫过。然后他把马蹄放下。马先重重地跺了一脚,嘶叫起来,高个子男人转向女人说,“我们今晚仍然应该在这里露营。他们都很疲倦了,我的背也有点疼。”
女人笑了。深沉、甜美、缓慢的笑声。我从没有听过这样的笑声。她说,“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师,你会背疼吗?像你治好我那样治一下,那棵树砸在我身上的那次。我相信,那顶多也就五分钟。”
“不止,”男人回答说,“你那时昏迷不醒,你不会记得。”他抚摸着她的头发,那看起来浓密而漂亮,尽管它大部分都是灰色。“你知道我的想法,”他说,“我仍然喜欢做一个凡人,不喜欢在自己身上用魔法。有时候它会搅乱我的思想。我告诉过你。”
女人说,“呣,”就像我妈妈说过一千次的那样。“好吧,我一直都是个凡人,而且有一天……”
她没有说完她想说的,高个子男人笑了,看得出来他在戏弄她,“有一天,怎么了?”
“没,”女人说,“没,没什么。”她听起来一时有些羞怒,但是她将手放在男人的胳膊上,用另一种音调说,“有一天——某个清晨——当风中有种我没见过的花的香气,小鹿在薄雾笼罩的果园里玩耍,你打个呵欠挠着头低声咕哝者,抱怨说傍晚前会有雨,可能还有冰雹。那样的早晨,我全心全心地希望我们能活到永远,我想,你放弃了这些真是个大傻瓜。”她又笑了,但这次笑声听起来有些虚弱,有一点点。她说,“然后我想起来一些我不该记起的事情,于是我的肚子开始翻腾,各种各样的事情开始刺痛我——无论那是什么,或者哪里痛,是我的身体还是脑袋,或者是我的心。然后我想,不,我不该这样,也许不该。”高个子男人伸出胳膊揽住她,她把头在他怀里靠了一会。我听不她后面说了什么了。
我不觉得我发出了什么声音,但是男人提高了一些嗓门,没有看着我,也没有抬头,他说,“小孩,这儿有食物。”一开始我动都动不了,我吓呆了。在这群灌木丛和老树中他不可能看到我。然后我记起来我有多饿,我不自觉地就走向他们。事实上我低头看着我的双脚移动就像看着别人的脚一样,就像是它们饿极了,是它们要我把它们带去食物那里去。男人和女人静静地站着,等着我。
靠近了,女人看起来比她的声音更年轻一些,高个子男人看起来更老些。不,不是这样的,那不是我的意思。她一点也不年轻,但是灰色头发使她的脸看起来年轻一些,她站的很直,就像每当我们村里有人要生小孩时来的那个女人一样。但那个女人也老绷着脸,我不太喜欢她。这个女人的脸不是很漂亮,我猜,但是这张脸会让你想在很冷的夜里紧紧靠着。我也只知道这样说了。
男人——有一分钟他看起来比我爸爸年轻,之后他看起来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老,或许,老得不能再老了。他并没有灰白的头发,但他有很多很多皱纹,不过那也不是我想说的。是眼睛。他的眼睛很绿、很绿、很绿,不像草,不像绿宝石——我见过一次绿宝石,一个吉普赛女人拿给我看的——也不像苹果或者柠檬或者其他的什么。也许像大海,不过我还没见过大海,所以我也不知道。如果你走到很深的树林里(不是“暗林”,当然不是,而是其他任何树林),迟早你会发现一处地方,那里连阴影都是绿的,他的眼睛就是这种绿色。我一开始有些害怕他的眼睛。
女人给我一只桃看着我狼吞虎咽,我太饿了连谢谢都没说。她问我,“小姑娘,你在这儿干什么?你迷路了?”
“不,不是。”我咕哝着,嘴巴里塞得满满的。“我只是不知道我在哪儿,这不一样。”他们都笑了,但是不是嘲笑、戏弄人的那种。我告诉他们,“我叫Sooz,我必须要见到国王。他就住在附近的某个地方,是吧?”
他们互相望着对方。我看不出他们在想什么,但是高个子男人抬了抬他的眉毛,女人微微摇摇头,很慢很慢。他们互相看了很久,直到女人说,“嗯,不是附近,也不算太远。我们自己也正要去见国王。”
“好啊,”我说,“噢,太棒了。”我想试着让自己听起来像个大人,像他们那样,但是这很难,因为发现他们能带我去见国王我真是太高兴了。我说,“那,我跟你们一起走。”
女人没等我说完就表示了反对。她对高个子男人说,“不,我们不能。我们不知道事情会怎么样。”她看起来很忧伤,同时看起来很坚定。她说,“小姑娘,不是你的问题。国王是个好人,是我们的老朋友,但是这事很久以前的事了,国王会变的。比其他人变得还要多。”
“我必须要见他,”我说,“那,你们继续把。我见到他之前都不会回家的。”我吃完了那只桃子,那个男人递给我一大块干鱼片,我将它掰开的时候男人冲女人笑着。他轻轻地对她说,“看起来我们都还记得以前也曾要求别人带着我们走。我不能代你说话,但是请求你考虑一下。”
但是女人没有放弃,“我们可能会把她带入巨大的危险之中。你不能冒这个险,这样不行!”
他开始回答她,但是我打断他们的话——我妈妈肯定会——巴掌把我扇到半个厨房那么远。我冲他们喊,“我就来自巨大的危险。有一只格里芬在暗林里筑了巢,它吃掉了吉海茵还有鲁里还有我的Felicitas——”然后我开始流泪,我不管。我只是站在那儿,摇着头,哭着,把干鱼片弄掉了。我想要把它捡起来,但是我哭得太厉害根本就看不见,女人拦住我,给了我她的围巾让我来擦眼泪拧鼻子。围巾闻起来很舒服。
“小孩,”高个子男人开始说,“小孩,不要那么激动,我们之前不知道格里芬的事。”女人揽着我靠着她,抚摸着我的头发,瞪着他,好像我嚎啕大哭都是他的错一样。她说,“我们当然会带着你,小姑娘,宝贝儿——那个,别介意,我们当然会。那是个可怕的东西,一只格里芬,但是国王会知道该怎么做。国王平时把格里芬当早餐点心吃——把它们涂上桔子酱放进面包炉里烤,然后嘎嘣嘎嘣的嚼,我向你保证。”如此等等,傻傻的,但是让我觉得好多了,男人同时也哄着我。最后,他从口袋里抽出一件大的红手绢,把它叠成一只小鸟,让它飞走了。我终于不哭了。Ambrose叔叔曾经拿硬币和贝壳变过戏法,但是像这样的事情他做不了。
他的名字是Schmendrick,我觉得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玩的名字了。女人的名字是Molly Grue。因为马的缘故,我们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开始就地露营。我等着那个男人,Schmendrick,用魔法来做这一切,但是他只是搭起一个火堆,铺开他们的毯子,和其他任何人一样从小溪里打水,她那时就在照看马儿,给他们喂草。我去捡干柴。
那个女人,Molly,告诉我说国王的名字叫Lir,当他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他们就认识了,那时他还不是国王。“他是个真正的英雄,”她说,“一个屠龙者,巨人杀手,少女的救星,还破解了一个不可能解开的谜题。他也许是世上最伟大的英雄,因为他还是个好人。英雄不总是好人。”
“但是你不想让我见到他,”我说,“为什么?”
Molly叹口气。我们坐在一棵树下,看着太阳下沉,她正拂去我的头发上的东西。她说,“现在他老了。Schmendrick对时间没概念 ——以后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的,这事说来话长——他不明白Lir也许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这可能会是个糟糕的重聚。”她开始帮我编辫子,这样就不会乱飞。“对这一趟旅程,我一开始就有种不详的预感,Sooz。但是他认为Lir需要我们,于是我们来了。当他那样的时候你不可能争。”
“一个好太太不该和他丈夫争论,”我说,“我妈妈说你要一直等到他出门或者他睡着了,然后你想做什么都行。”
Molly笑了,那种饱满,有趣的声音,有点像一种深沉的咯咯声,“Sooz,我才认识你几个小时,但是我敢赌上我所有的便士——呃,还加上所有Schmendrick的——你在你结婚那晚,不管是要嫁给谁,你肯定会跟他争论不休。不过,我和Schmendrick没结婚。我们只是在一起,就是这样。我们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
“噢,” 我说。我不知道其他像那样在一起的人,没有她说的那样的。“好吧,你看起来结过婚。有点像。”
Molly的脸色并没有变,但她伸出一只胳膊环住我的肩膀紧紧抱了我一会。她在我耳畔小声说,“就算他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嫁给他。他经常在床上吃野萝卜。嘎吱,嘎吱,嘎吱,一整夜——嘎吱,嘎吱,嘎吱。”我咯咯地笑了,正在溪边刷锅的高个子男人回过头看着我们。最后一缕阳光正照在他身上,那双绿绿的眼睛就像新鲜树叶一样闪亮。其中一个正向我眨眼,我感觉到了,就像是在大热天里皮肤感受到一丝微风那样。然后他转回去清洗锅。
“我们到国王那儿要很久吗?”我问她.”你说他离得并不太远,我很担心我不在的时候格里芬会吃掉其他人。我要呆在家里。”
Molly弄完我的头发,从后面温和的拉了一下,让我抬起头直直地看着她的眼睛。它们是灰色的,Schmendrick的眼睛有多绿,它们就有多灰,而且我知道它们会随她的情绪变得或暗或亮。“你见到Lir王的时候你希望发生什么呢, Sooz?”她反过来问我,“当你动身去找他的时后你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我很意外,“嗯,我会让他和我一起回到我们村子。他派来的那些骑士根本没用。所以他必须亲自来消灭格里芬。他是国王。这是他的责任。”
“是的,” Molly说,但是声音很轻我几乎听不清楚。她拍了一下我的胳膊,轻轻地,然后她站起来走到火堆边一个人坐着。她故意使自己看起来像是在堆木头,可实际上不是。
我们第二天一早就动身了。Molly让我坐在她前面坐了一会,不久之后我就换到Sch的马上,不让另一只马的马蹄太疼。靠在他身上比我想得更舒服一些——有些地方有骨头,其他的地方很舒服很有弹性。他不怎么说话,但是在路上他唱了很多歌,有时用的语言我一个字都听不懂,有时候编一些傻傻的小调引我发笑,就像这个:
Soozli, Soozli,
speaking loozli,
you disturb my oozli-goozli.
Soozli, Soozli,
would you choozli
to become my squoozli-squoozli?
他没再用什么魔法,除了有一次,当一只乌鸦俯冲向马儿——近乎疯狂的;就那一次,周围没有一个鸟巢——让可怜的东西乱跳、畏缩、狂跑,我差点摔下来。最后Sch后转动马鞍,盯着它,下一分钟一只鹰不知从哪儿飞扑过来,追得那只乌鸦尖叫着冲向鹰进不去的荆棘丛里。我猜那是魔法。
当我们转到真正的路上,我们将要经过的地方真是个很漂亮的村庄。树林、草地,小而松软的山谷,盖满不知名野花的山坡上。你可以看得出来这里的雨水比我住的地方多很多。这是件好事,绵羊不用像奶牛那样吃草。它们可以去山羊去的地方,山羊可以去其他的地方。在我们村子,我们就像那样,我们不得不。但我更喜欢这里。
Sch告诉我这里并非一直如此。“Lir之前,这里是荒凉的沙漠,什么都不长——任何东西,Sooz。据说国家被诅咒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是的,不过我以后再告诉你那个。”当你是小孩的时候,人们总是这么说,我讨厌这样。“但是Lir改变了一切。土地见到他时非常高兴,当Lir变成国王的时候,这里开始变得花团锦簇枝繁叶茂,从那以后都是这样。除了可怜的Hagsgate,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当他提到Hagsgate的时候,他的声音变得缓慢而低沉,就好像他并不是在跟我说话。
我转过脖子看着他。“你认为国王Lir会跟我回去杀掉格里芬吗?我想Molly认为他不会,因为他那么老了。”直到我开口说出来我才意识到我一直在担心这个。
“为什么,他当然会去,小姑娘。”Sch又向我眨了眨眼。“他从来都不会拒绝危难中的少女的请求,事情越难越危险,就越好。如果他在你们村子第一次呼救的时候没有冲过去,那肯定是因为他在干其他英勇的冒险。我非常肯定,当你一发出请求——记得要合适的屈膝礼——他就会抓住他伟大的剑和长矛,带着你上马,冲你们的格里芬飞奔而去。无论年轻还是苍老,这是他的方式。”他在后面揉了揉我的头发。“Molly多虑了。那是她的方式。我们都不同。”
“屈膝礼是什么?”我问他。我现在知道了,因为Molly教过我,但是那时我不知道。他没笑,除了他的眼睛,然后推着我让我朝前看,他又开始继续唱歌。
Soozli, Soozli,
you amuse me,
right down to my solesli-shoesli.
Soozli, Soozli,
I bring newsli ?
we could wed next stewsli-Tuesli.
我知道国王年轻的时候,曾住在靠近大海的悬崖边的城堡里,距离Hagsgate只有一天的车程,但它塌了——Sch不愿意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在别处建了个新的。对于这我很遗憾,因为我从没见过海,而且我一直都想看看,我到现在也还没见过。不过我也没见过城堡,所以也不错。我向后靠在他的胸口睡着了。
他们走的很慢,好让Molly的马有时间恢复,但是一当它的马蹄好了,我们剩下的路都在狂奔。他们的两匹马看起来不像有魔法或者是很特别,但是他们可以连续跑几个小时不用休息,而且当我帮它们擦洗身子梳理毛发的时候,它们也不怎么流汗。他们侧躺着睡,就像人,而不是像其他马那样站着。
即使如此,还是用了三天时间我们才到国王Lir那里。Molly说他记得那个倒掉的城堡,所以他把这个城堡建在尽可能远离海洋的地方,尽可能和上一个不一样。它在一座山上,因此国王可以看到路上的任何来人,但那里没有护城河,也没有任何佩带盾牌的护卫,那些墙上只有一面旗帜。蓝色底色上画着一只白色的独角兽。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我很失望。我试图不表现出来,但是Molly看到了。“你希望看到的是一座堡垒,”她轻声对我说。“你期盼着黑色石头的塔楼,旗帜、大炮、骑士们,城墙内吹着号角的号兵。我我很抱歉。这是你的第一个城堡,就只是这个样子。”
“不,城堡很漂亮,”我说。它确实很漂亮,在阳光下静静的坐落在山顶,周围有很多野花。现在我看得到,那里有一个集市, 还有紧靠着城墙上和我们那儿一样的小屋,这样人们可以出来保卫,如果需要的话。我说,“单从这个城堡,你就知道国王是个好人。”
Molly侧过脸看着我。她说,“他是个英雄,Sooz。记住这一点,无论你看到其他的什么,无论你怎么想,Lir是个英雄。”
“嗯,我知道。”我说,“我肯定他会帮我的,我确信。”
但其实我不确信。当我看到那个漂亮、友善的城堡的时候,我就一点都不确信。
我们进去没遇到什么困难。Sch敲第一下门的时候,大门就打开了,他和Molly还有我走进去,穿过集市,那里人们卖各种各样的蔬菜水果、瓦罐、锅、衣服等等,就和我们村的人一样。他们都招呼着我们过去他们的小货车看看买点东西,但是没人想要阻止我们进入城堡。两扇大门前有两个人,他们问了我们的名字以及我们为什么要见国王Lir。Sch一说出他的名字,他们便后退一步让我们通过了,所以我开始想也许他真是个伟大的魔法师,尽管我从来没见他干过什么事,除了小戏法和那些小调。那两个人没有提出要带他去见国王,他也没要求。
Molly是对的。我原本盼望着城堡寒冷而阴暗,王妃们从小巷里张望着我们,大块头的男人们穿着盔甲叮咚作响的走过。但是透过又长又高的窗户,我们跟着Sch穿过的大厅里充满了阳光,我们见到的大部分人都冲我们点头微笑。我们经过了一个石头楼梯,旋转上升到看不见的地方,我肯定国王就住在那顶上,但是Sch却一眼都没看它。他带着我们直直地沿着巨大的厅堂走——他们有一个大的可以烤三头母牛的火炉——路上经过厨房炊具房和洗衣房,一直走到另一个楼梯下的屋子里。那里很黑。除非你知道要往哪儿看,否则你根本不可能发现它。Sch没有敲门,他也没念任何有魔力的话让它打开,他只是站在外面,等待着。不久之后它卡嗒卡嗒的开了,我们走进去。
国王在那里。只有他自己,国王就坐在那里。
[1]格里芬,griffin的音译,即狮鹫,狮子身体,鹰鹫头和翅膀的怪兽
[2]像是一种民间偏方,据说可以治疗痘痘等,可以让萎靡的人变得精神?和雄黄酒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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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好玩的,有人来翻译吗? (SF)
